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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19年06月25日 08:31:16 访问量:1159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及《辽宁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辽教发〔20193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力争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区(市、县、局属学校)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2030年,实现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力求控制在35%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90%以上,优秀率达25%以上。

    二、各相关方面的行动

    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是一项系统工程。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综合防控、常抓不懈的工作原则,营造各方参与、专家指导、学校与家庭教育、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扎实开展防控行动,让每个孩子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光明的未来。

    (一)家庭

家长应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知识,给学生提供适宜的光源,避免使用易导致眼睛疲劳的高频闪强光源,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

严格控制使用电子产品。原则上学龄前儿童尽量杜绝使用电子产品,学生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

  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要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积极引导孩子到户外阳光下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作业,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

  减轻课外学习负担。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避免不良用眼行为。引导孩子不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保障睡眠和营养。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

  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掌握孩子的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随时关注孩子视力异常迹象,了解到孩子出现需要坐到教室前排才能看清黑板、看电视时凑近屏幕、抱怨头痛或眼睛疲劳、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及时带其到正规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并与学校老师积极沟通,及时采取科学干预措施,尽早有效地遏制近视的发生。如确已确诊为近视,要遵从医嘱积极进行正确的矫治。

(二)学校

    加强视力健康管理。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要求(教体艺〔20087号),建立健全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和细化工作职责。将近视防控工作贯穿于各学科课堂教学过程之中,要把学生视力健康状况,纳入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等)建设,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视力监测检查设备。

  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和作业量。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坚决纠正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的做法,依法保障学生的休息权利。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对走读生不准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时间小学、初中每天不超过2小时,高中每天不超过3小时。对教师布置给学生的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

  严格规范教育教学活动。严格依据国家和省市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统筹管理年级组和学科组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初中不得超过1.5小时,高中阶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科学布置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不得使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

  加强考试管理。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可举办1次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全校统一考试和高中每学期可进行其中和期末2次全校或全年级的学科考试。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改善视觉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积极推进学校视觉环境示范工程建设,2020年底前,要100%达标;积极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2020年底前,全市基本消除“大班额”,中小学班额到省定标准。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周定期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学校应按《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 3796-2014)采购和使用课桌椅。使用固定课桌椅的学校,每个教室至少配置3种型号,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93-2010)要求,其中教室课桌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低于30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维持平均照度值不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8。(来源于GB793-2010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书本在课桌上“堆长城”的现象,切实改善学生阅读、书写用眼环境。

坚持做好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积极推行使用动态眼保健操。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及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了解其视力情况。学校每年进行至少进行一次眼操培训和比赛。

加强对班主任工作考核与评估。把近视防控工作“关口前移”,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近视防控方面的积极作用和对学生以及家长的辐射带动作用。将学生眼保健操质量和正确读写姿势行为养成率纳入到班级评优考核指标中,将学生近视率和新发病率作为对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与绩效工资或奖励基金挂钩。

  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上下午各安排1次大课间活动,每次保证25-30分钟。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体艺〔200812号)要求,积极开设健康教育地方课程,开齐开好健康教育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利用学校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每学期进行一次护眼知识讲座,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教育家长。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

  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课堂教学尽量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严禁给学生留使用电子产品的家庭作业,原则上要采用纸质作业。

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在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等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针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的报告和统计分析,配合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开展视力筛查,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每个学校要建立1-2个班级进行典型跟踪,以点带面有效降低近视率。

(三)幼儿园

    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重视生活和游戏对36岁儿童成长的价值,严禁“小学化”教学。要高度重视幼儿园采光照明和幼儿电子产品使用情况,采光照明设备标准要按照国家有关中小学教室的标准执行。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严格执行幼儿观看的科学距离,教学中严格控制手机、平板电脑等近距离应用的电子产品。

  (四)医疗卫生机构

建立视力档案。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在检查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在学校配合下,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弱视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通过数据分析,科学预判出学生近视发生的概率以及近视发展的程度。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要积极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科学干预措施和防控方案。为区域内学校和家长提供护眼知识培训的专业人员和技术支持。

  规范诊断治疗。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对于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或降低危害。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动员有关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积极开展近视防治相关研究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治疗方案。

  (五)学生

  强化健康意识。每个学生都要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并向家长宣传。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

  养成健康习惯。遵守近视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养成良好生活方式,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自觉减少电子产品使用。

    (六)有关部门

教育部门:成立大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门机构,负责全市行政区域近视防控推动和指导工作,切实保障经费、工作人员、办公空间等基本条件。开展全市防近工作技术咨询与指导,推广使用防近新技术、新成果,对学校采用防近新技术实施科学评价,积极开展防近工作技术培训,分析评估全市中小学近视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定防近工作策略,每年组织召开一次防近研讨会议。

开展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强化示范引领分阶段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区(市、县)和试点学校工作,制定《大连市近视眼防控工作考核细则》。从2020年起,每年评选2-3个示范20所示范学校。

加强健康教育。依托区域性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各区(市、县)积极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指导委员会,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健康指导和服务。

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监督学校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程、保证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质量,以校园足球项目为重点,推进项目教学,加强足球和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开展多级赛事活动,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设备。

推动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独立法人单位的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充分发挥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在儿童青少年近视眼防控工作中的作用,加强校医和保健教师的培训工作,每年定期开展近视眼防治知识与技能专项培训,及时更新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校医和保健教师的业务水平。认真做好学生年度健康体检和视力筛查协调管理工作,完善大连市学生健康体检数据分析平台,做好基线数据调查,及时更新数据库,对学生个体和群体健康趋势进行科学研判和分析。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学校校医等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着力解决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及相关设备配备不足问题。进一步加强医学院校眼视光、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相关专业建设,培养近视防治、视力健康管理专门人才和健康教育教师,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相关研究。

监督学校改善照明环境。加强督导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学校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监督区(市、县)加强改善教室照明环境建设,2020年底前实现未达标学校全部达标。

动员社会力量支持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积极鼓励动员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青少年防近工作,争取更多的多元化投入,为青少年防近工作提供物质及资金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人才,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防控点。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视光师培养,确保每个区(市、县)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全面加强全省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和数据收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体育部门: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积极组织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财政部门: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完善中小学和高校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并在评审中给予适当倾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文化和旅游部门:落实国家网络游戏总量调控、控制新增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数量要求,探索符合实际的适龄提示制度,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

广播电视部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三、实行考核评价制度

市政府授权市教育局、市卫健委与各区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严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每年发布各区(市、县)近视率排名,通报当地政府。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区(市、县)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编辑:姜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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