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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 防控常态化工作要点

2020年05月12日 13:48:36 访问量:191


一、重点场所防控常态化工作要点

(一)落实主体责任

生活场所、室内场馆、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等重点场所经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对重点场所环境、管理、防护条件等进行自我评估,查找风险点、排除风险隐患。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指导意见等各项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防控措施,确保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关键步骤落实到位。做好防疫物资储备,设置应急处置和独立观察区域。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全员疫情防控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重点场所经营单位要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有可疑症状人员及时送医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

(三)强化场所防控措施

在场所入口处安装体温监测设备,对进入场所人员进行体温监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加强场所通风,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每日至少通风3次,每次30分钟以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要求,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保证空调系统新风清洁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没有新风又不能开窗通风换气的场所,应停止使用。电梯、卫生间、洗手池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控制场所人群密度,减少人员聚集,尽量减少举办人员聚集性活动。

(四)加大健康宣传力度

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广播等方式加强健康知识宣传,使场所人员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二、重点单位防控常态化工作要点

(一)强化单位主体责任

各学校、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和留置场所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成立本单位防控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环境、管理、防护条件等要进行自我评估,查找风险点、排除风险隐患。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指导意见等各项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防控措施,确保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关键步骤落实到位。做好防疫物资储备,设置应急处置和独立观察区域。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全员疫情防控意识和能力。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二)加强人员健康管理

按照 “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和学生、监(押)人员、机构老年人、福利院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管理制度,每日进行两次体温监测,有可疑症状人员及时送医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学校切实落实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和留置场所工作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外出,上岗人员吃住在机构内,居家轮休人员要做好每日健康报告,落实防护要求。

(三)加强出入人员管理

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和留置场所尽可能减少不必要人员的访视,提倡亲属通过视频、电话方式联系。确需探视到访的家属,应按照 “限定时间(预约等方式)、限定人数、限定路线、限定区域(不进入生活区)”等要求进行,合理安排访视时间,避免人群集中。访视人员应佩戴口罩,查验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和健康码,凭大连健康码“绿码”且无14日内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方可进入。访视前应进行体温监测,异常者不得入内。

(四)做好新招(接)收人员的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

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和留置场所新招收的工作人员,以及新接收监(押)人员、机构老年人、儿童和精神障碍患者,均需在机构独立观察区域内居住满 14天,且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且隔离满14天的人员,方可进入机构内部生活区域。新招收工作人员要组织做好疫情防控专题培训和应急演练。

(五)严格内部防控管理

严格执行内部防护要求和应急管理、值班报告制度。加强机构内办公、公共活动等区域通风换气,气温适宜时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分体式空调使用期间需定期清洗消毒。加强人员集体用餐管理。用餐时应避免面对面就坐,适当延长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有条件时使用餐盒、分散用餐。要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三、重点人群防控常态化工作要点

(一)促进养成良好卫生和生活习惯

加大健康宣传,促进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保持良好生活规律,保证充足睡眠,清淡饮食,均衡营养。做好手卫生,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生活用品单独使用,不与他人共用。

(二)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

外出建议佩戴口罩,有慢性肺病、心脏病的老年人应在医生的专业指导下佩戴口罩,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不去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地方,外出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回家后及时更换衣物并洗手。老年人、孕产妇等重点人群要每天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编辑:姜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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