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中国英语学习者和使用者的英语能力等级,描述了各等级的能力表现特征。
本规范适用于英语测评,可供英语教学、学习及其他参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2.1
量表 scale
对能力进行评估和分级的系列标准。
2.2
语言能力 language ability
语言学习者和使用者运用自己的语言知识、非语言知识以及各种策略,参与特定情境下某一话题的语言活动时表现出来的语言理解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3
语言知识 linguistic knowledge
在各种语言活动中有效使用语言需具备的知识,包括组构知识(语法知识和篇章知识)和语用知识(功能知识和社会语言知识)。
2.4
语言使用策略 language use strategy
完成某项语言行为所采取的有组织、有计划、目标明确的行动步骤和方法。
2.5
话题 topic
语言活动的主题。
2.6
语言活动 language activity
在特定情境中有目的的语言交际行为。
2.7
语言理解能力 language comprehension ability
语言学习者和使用者理解话语意义的能力,包括听力理解能力和阅读理解能力。
2.8
语言表达能力 language production ability
语言学习者和使用者运用语言表达意义的能力,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2.9
2.9
组构能力 organisational competence
指语言学习者和使用者结合具体语境,运用组构知识和策略,理解和表达意义的能力。组构知识由语法知识和篇章知识构成。
2.10
语用能力 pragmatic ability
语言学习者和使用者结合具体语境,运用各种知识和策略,理解和表达特定交际意图的能力,包括语用理解能力和语用表达能力。
2.11
文本 text
口头或书面语言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语句、段落或者篇章。
中国英语学习者和使用者的英语语言能力从低到高分为一至九个等级,归为基础、提高、熟练三个阶段。能力分处三个阶段的学习者和使用者,分别称为初级学习者和使用者、中级学习者和使用者、高级学习者和使用者。
英语语言能力等级
能力发展阶段 |
能力等级 |
熟练阶段 (高级学习者和使用者) |
九级 |
八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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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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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阶段 (中级学习者和使用者) |
六级 |
五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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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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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阶段 (初级学习者和使用者) |
三级 |
二级 |
|
一级 |
能力描述框架包括语言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语用能力、语言知识、翻译能力和语言使用策略等方面的描述框架。
语言理解能力描述框架
语言理解能力 |
听力理解能力 |
理解口头描述 |
理解口头叙述 |
||
理解口头说明 |
||
理解口头论述 |
||
理解口头指示 |
||
理解口头互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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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理解能力 |
理解书面描述 |
|
理解书面叙述 |
||
理解书面说明 |
||
理解书面论述 |
||
理解书面指示 |
||
理解书面互动 |
语言表达能力描述框架
语言表达能力 |
口头表达能力 |
口头描述 |
口头叙述 |
||
口头说明 |
||
口头论述 |
||
口头指示 |
||
口头互动 |
||
书面表达能力 |
书面描述 |
|
书面叙述 |
||
书面说明 |
||
书面论述 |
||
书面指示 |
||
书面互动 |
语用能力描述框架
语用能力 |
语用理解能力 |
理解说话人意图 Interpreting the speaker's intention |
理解作者意图 Interpreting the writer's intention |
||
语用表达能力 |
表达说话意图 Expressing intentions in speaking |
|
表达写作意图 Expressing intentions in writing |
语言知识描述框架
语言知识 |
组构知识 |
语法知识 |
语音系统和书写形式知识 |
词汇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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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法知识 |
|||
篇章知识 |
修辞或会话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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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知识 |
|||
语用知识 |
功能知识 |
概念功能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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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控功能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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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功能知识 |
|||
想象功能知识 |
|||
社会语言知识 |
语体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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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变体知识 |
|||
语域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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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表达或惯用表达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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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参照与修辞知识 |
翻译能力描述框架
翻译能力 |
口译能力 |
翻译口头描述 |
翻译口头叙述 |
||
翻译口头说明 |
||
翻译口头论述 |
||
翻译口头指示 |
||
翻译口头互动 |
||
笔译能力 |
翻译书面描述 |
|
翻译书面叙述 |
||
翻译书面说明 |
||
翻译书面论述 |
||
翻译书面指示 |
||
翻译书面互动 |
语言使用策略描述框架
语言使用策略 |
语言理解策略 |
听力理解策略 |
规划 |
执行 |
|||
评估/补救 |
|||
阅读理解策略 |
规划 |
||
执行 |
|||
评估/补救 |
|||
语言表达策略 |
口头表达策略 |
规划 |
|
执行 |
|||
评估/补救 |
|||
书面表达策略 |
规划 |
||
执行 |
|||
评估/补救 |
|||
翻译策略 |
口译策略 |
规划 |
|
执行 |
|||
评估/补救 |
|||
笔译策略 |
规划 |
||
执行 |
|||
评估/补救 |
|||
组构知识学习策略 |
能力总表包括语言能力总表,以及听力理解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组构能力、语用能力、口译能力和笔译能力等方面的总表。
达到某一能力等级的英语学习者和使用者具备该等级及以下所有等级所描述的能力,该等级不再重复描述其以下等级的能力。本规则适用于本规范所有能力表。
本部分从运用的角度对组构知识进行描述,称组构知识运用能力。组构知识运用能力包括语法知识运用能力和篇章知识运用能力。从学习的角度对策略进行描述,称组构知识学习策略。
6.1.1 语法知识运用能力
语法知识运用能力是指语言学习者和使用者对语言知识的掌控能力,是语法知识和策略能力的结合,特别指在测试或语言使用情境中将语法知识准确地用于表达意义的能力。语法知识运用能力包含语音系统和书写形式知识运用能力、词汇知识运用能力以及句法知识运用能力。
自我评价量表用于语言学习者和使用者对自身英语能力水平的判断或诊断,包括组构知识运用能力、听力理解能力、书面理解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语用能力、口译能力和笔译能力等方面的自我评价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