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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大连市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05月03日 15:59:23 访问量:129

全市教育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市消安委关于印发《全市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消安委〔2018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排查整治中小学校园、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场所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春夏火灾事故发生,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 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大连市教育系统春夏火灾防控领导小组,赵阳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市教育局各处室负责人、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体卫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

三、实施步骤

从即日起至2018920日,集中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425日前)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在认真分析校园消防安全形势和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把握重点,认真谋划,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本地、本校的春夏火灾防控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910日前)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形成人人查隐患、层层查隐患的工作机制,摸清隐患底数,对及时整改消除校园火灾隐患,并按方案要求完成各项任务。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任务完成。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920日前)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本地区、本单位集中开展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改进方法,推动校园火灾防控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各单位工作总结报告请于918日前,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报送至大连市教育局(联系人:祝全和;联系电话:84649442)。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全面检查、彻底整治”的要求,以突出整治“九小”场所中的小学校、幼儿园为重点,与消防、安监等部门配合联动,采取定期巡查、全面自查、交叉互查、部门督查、联合检查等方式,持续推进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治理。6月底前完成幼儿园、寄宿制学校及其他各级各类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及时整改。915日前,要确保各学校幼儿园把突出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管理力度,确保“五一”、“端午”等节日和重大活动节点期间学校消防安全。

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重点是:

1.中小学校建筑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

2.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日常教学内容;保安员、教师、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3.集体宿舍应落实用火、用电安全制度;学校化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储及实验室操作过程应符合安全规定。

4.教室、图书馆、体育场馆、学生宿舍、食堂的桌椅设置、物品摆放不影响安全疏散;会堂、体育场馆、教室、图书室在使用期间安全出口无锁闭,学生就寝后宿舍安全出口无锁闭,防火门应完好有效,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有效。

5.室内消火栓箱内水枪、水带齐全、完好,无被圈占或遮挡,消火栓是否有水;配备的灭火器种类和数量应符合要求,并保持有效。

托儿所、幼儿园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重点是:

1.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

2.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儿童开展消防知识启蒙教育,保安员、教师、保育员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3.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制度。

4.教室、活动室、寝室的桌椅设置和物品摆放不影响安全疏散;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在使用期间安全出口无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有效。

5.配备的灭火器种类和数量符合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

(二)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学校要强化各类人员培训教育,加强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全方位、多层次、分阶段、有重点地提升校园消防管理水平。

1.扎实开展培训。要将消防安全常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在职培训内容。要加强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传教育;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志愿者开展消防专业培训,重点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要对重点岗位和重点职位的从业人员,包括保安人员、宿舍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实验室和图书室工作人员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消防工作要点及应急流程;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或有资质的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对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2.切实加强教育。要按照市消安委部署组织开展有关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学校落实消防安全教育教材、师资和课时;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认知特点,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消防安全教育课;年度内至少组织1次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将消防安全教育宣传与军训、校外社会实践、志愿活动等有机结合;开展优秀消防课评选活动提升消防安全教育水平;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契机,集中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利用校园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宣传载体,定期播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积极营建校园消防安全文化。

3.积极开展演练。学校应制定并组织全员学习熟悉消防应急预案,落实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逃生演练,使师生、员工掌握基本的火场逃生自救自护要领;积极邀请当地公安消防官兵到学校指导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完善火灾应急预案。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岗位责任,完善工作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教育依法监管,学校全面负责、师生积极参与”的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格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巡查检查、隐患整改、设施维护、危险品管理、用电用火、奖惩等制度规定并抓好落实,在市消安委指导下推进教育系统消防管理示范建设;要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台账,清点掌握学校消防人力、物力情况,摸排登记消防安全隐患,追踪落实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落实。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夏季火灾防控的重要性,强化底线思维,把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细化措施,迅速行动。要立即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落实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

2.落实包保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是本地教育系统、本校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作负总责。要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明确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职责,并制定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办法。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档案管理制度和单位主要领导班子巡查制度。加强日常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尤其是寄宿制学校,要设专人负责,昼夜值班值守,确保师生安全。

3.认真搞好自查,整改消除隐患。各学校要对每一个房间、每一个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实施地毯式拉网排查,杜绝盲点,不留死角;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要把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逐项提出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强化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为契机,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常识,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安全习惯;要认真开展逃生自救知识培训和演练,切实增强学生自救自护能力,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编辑:姜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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