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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大连市安全生产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018年05月03日 15:57:34 访问量:223

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随着夏季、汛期到来,天气变得炎热,雷电、降雨等恶劣天气增多,增大了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几率。410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指出:一季度,全市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63起,死亡38人。这些安全事故,提醒我们要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此,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总体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要把安全作为学校各项工作中的首要任务来抓。要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按照“隐患等同于事故”的要求预防、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及其相关活动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等环节应同步考虑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始终贯穿于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全过程。

2.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原则。市、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对所属学校和属地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教育行政部门内设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所属学校的日常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3.一岗双责、全员负责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各学校内设岗位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组织、谁负责”“谁的课堂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开展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教育教学活动常规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

(二)目标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决破除侥幸心理,突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把开展安全生产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检查督导贯穿于安全生产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全过程。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学校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校园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专项整治行动的时间和范围

专项行动从20184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全市教育部门举办、批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

三、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

()校车安全管理。校车运营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校车运营的全过程安全管理情况;建立学生乘车管理机制,学生乘车监管无缝连接的各方责任落实情况;区市县、学校两级学生乘车管理台账情况;学生乘车实名登记核验制度落实情况。

(二)校舍安全管理。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实验室、食堂、体育场馆、俱乐部、锅炉房、厕所、学校围墙、学生或教工洗浴设备、自备水源及各种体育设施等教学、生活用房、实训基地及相关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三)防溺水管理。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公安、安监、建设、水利、通讯等部门关注学生生命安全,建立预防溺水工作联动机制,排查学生上下学路边水域安全隐患,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巡查与监管。学校要切实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求。告知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致家长的一封信回执家长签字后必须收回,学校留存),在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

(四)教学安全管理。学校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情况;严格按照教学规范和安全管理要求开展教学、组织集体活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教学活动中各种器械、物品和药品对学生造成伤害的工作情况;学校组织开展学生集体活动时,活动方案制定和安全防范工作情况;防拥挤踩踏工作落实情况。

(五)学校卫生管理。学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情况;严格执行学校食堂管理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校内食堂、小卖部、饮用水源(有无水质检测报告)的管理,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等相关部门的监管情况;学校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防范发生传染性疾病和中毒事故工作情况。

()学校宿舍管理。严格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情况;学校宿管人员24小时值班,并对学生宿舍周边安全及宿舍内部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巡视情况;学生夜间点名工作及执行请销假制度工作情况;学校对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选聘女性管理人员情况;学生宿舍用电、用火管理,有效防止火灾等事故工作的情况。

(七)教学用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落实危险物品的专人采购、管理等情况;教学、科研、实训中领取使用危险物品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落实教学用有毒、有害物品要专库、专柜储存,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情况;落实专人负责、健全出入库手续情况;落实教学用有毒、有害物品由两人以上领用、经单位第一责任人批准后领用、当天领用当天使用等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学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明确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情况;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情况;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等情况;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等工作。

(九)加强心理异常、特异体质等学生群体的管理。学校建立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学生档案情况;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的日常管理情况(包括学校在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时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等);学校主动和监护人沟通相关问题情况。

()学校安全防范情况。门岗保安规范履职情况;值班人员巡查、发现问题、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物防、技防设施设备配备、完好情况。

四、专项整治行动的方式

(一)各学校自查整改。各学校必须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学校安全工作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监督,并于517日前按照隶属关系报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各区市县(先导区)复查。各区市县(先导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自查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并于68日之前将本地区复查情况报市教育局。

(三)市教育局监管督查。525日开始至20181220日,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会同市公安局、建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局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校车、校舍、消防、防溺水、食品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检查结果将采取现场反馈、编发通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到校、到人、到岗。

(二)加强宣传发动,动员全员参与。各地区、各学校要加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教学安全、施工安全等各类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同时要加强安全知识以及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的宣传,构筑群防群治安全防线。

(三)落实工作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各地区、各学校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无死角”的要求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各项工作责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安全隐患整改要做到责任、资金、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的“四落实”。对党政领导干部、相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导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要以公函或约谈形式对其进行警示、诫勉谈话;对履责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实施问责、严肃查处。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安全生产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与日常校园安全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确保一旦出现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能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事故发生。要把专项整治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着力提升学校安全保障水平。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结束后,各区市县(先导区)和市教育局所属学校要将安全生产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通过市教育局电子政务平台,于20181225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体育卫生处(联系人:祝全和,联系电话:84649442)。

编辑:姜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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