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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9年11月04日 13:38:23 访问量:91


全市中小学: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按照各级领导的批示要求,现将《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大教发〔201955)转发给你们,各学校务必要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强烈的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好各项工作,全面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附件:《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大教发〔201955

庄河市教育局

2019114 

附件:

  大教发〔201955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教育是党之大计,国之大计。为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完善学校教育管理引导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中小学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主导权。要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中小学校担负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学校要定期开展“亲情家访”活动,组织党员教师深入学生家庭,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状况和学生生活思想实际,提高教师教育管理引导的针对性;定期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党员教师与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思想心理状况特殊学生开展“一对一”帮扶,用教师的真情温暖感化学生、教育学生,提高教育管理引导效果;定期组织名教师、名校长开设“家长大讲堂”、开展“与家长面对面”等活动,加强对家长教育价值观念的引领,提高家校共育效果。

二要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坚持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要遵循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从中小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引导学生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化责任意识;要引导学生建立家庭伦理观,体会家庭亲情,懂得孝敬父母、关爱兄弟姐妹,主动承担家庭责任;引导学生建立集体主义观,能够做到集体成员团结友爱,遵守集体纪律,树立集体观念,珍惜集体荣誉;引导学生树立公共道德意识,遵守社会秩序,参与社会公益服务。要进一步开展好“学习总书记勉励语 持续弘扬雷锋精神”活动,使其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树立崇德向善价值导向的重要载体,切实引导中小学生养成孝亲尊师、关爱同学、明礼守法、诚实守信、感恩社会的道德品质。

三要进一步加强学生行为习惯教育。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把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建设的切入点,以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以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为主要内容,从常规抓起,从细节抓起,强化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引导学生养成自强自律、健康向上的个人习惯,养成明礼守信、与人为善的生活习惯,养成乐学善学、探索创新的学习习惯,养成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的劳动习惯。要培养学生对自己生命负责的态度,知晓吸烟、酗酒、迷恋电子游戏等不良生活习惯的危害,能够抵制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继续开展“学守则 见行动”活动,将守则细化为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校规校纪,教育引导学生熟知学习生活中的基本行为规范,践行每一项要求。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广泛宣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雷锋式好少年、新时代好少年等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扩大身边小榜样的影响力,明确学习对象,细化学习目标,引导广大学生见贤思齐,形成积极向上的教育氛围。

四要进一步加强学生法治教育。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根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落实到各学段、各学科课程教育目标,推动中小学校严格落实法治教育课程教学计划。要进一步强化校园法治教育,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纪念日和活动日等契机,充分利用校园网、新媒体、社交软件等载体,集中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把法治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普法网法律知识竞赛”、“学宪法讲宪法”等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宣传的正向引导功能,培养学生知法守法意识。要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司部门协同配合,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邀请“法治副校长”定期走进校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重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性侵害、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等主题,以法律常识解读、典型案例解析等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普法宣讲,提高学生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培训和保障机制建设,着力造就一支遵法守法意识强、法治教育能力强的教师队伍。持续开展法治示范校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校园法治建设。探索构建全方位、专业化、系统性的校园法治教育体系,推动形成校园法治教育管理长效机制。

五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生命教育。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通过生命教育,引导学生全面认识自己的特点,接纳自我;认识生命,保障健全的生命过程;尊重生命,提升生命质量和生命价值;保护生命,关爱人类及其他生命体。要通过生命教育,使学生掌握必要的生存技能,帮助学生建立生命与自我、生命与他人、生命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树立科学的生命观,形成珍爱生命、尊重生命的态度和健康成长的生命意识,进而使学生形成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各学校要定期开展生命主题教育活动,每位教师都要在课堂教学中渗透生命教育内容,要用好《人与自我》《人与社会》地方教材,实现生命教育常态化。通过生命教育帮助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保持良好的情绪状态,引导学生对自己生命和他人生命有珍惜的情感、热爱的情怀和敬畏的意识。

六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一把手要亲自谋划,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程切实抓好。要按标准配齐专职教师、配全设施设备,保障心理健康教育经费。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教研、科研部门推进区域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全面开展,指导学校建立科学的心理健康工作体系、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系统、规范、科学地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按照“专、兼、全”的建设目标,定期对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班主任、学科教师、管理干部进行分类分批培训,打造一支以专职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积极拓展心理健康教育家校共育的方式和途径,通过“家长学校”“亲子互动”“心得交流”等方式,帮助家长掌握亲子沟通和交往的方法技能,提升构建和谐家庭亲子关系的能力,从而有效预防心理极端事件的发生。

七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通过开展有效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和减少安全事件对学生的伤害。要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坚持专门课程和其他学科教学渗透相结合,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知识教育与强化管理、培养习惯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学生认知特点,突出安全教育的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保障学生健康成长。要建立保障学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应急机制,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对于特殊学生群体较易出现的离校出走、打架斗殴、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向主管部门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施救处置措施,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变化,随时汇报处置结果。

八要进一步强化德育队伍建设。各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主抓,分管校长和政教处、教导处、共青团、少先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班主任、学科教研组负责人、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要分工明确,落实责任,要定期研究、部署德育工作,改进德育工作方法,加大德育工作投入,抓严抓细抓实各项德育常规工作,以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各地区要配齐专兼职德育研训教师,要建立和完善区域班主任工作研训制度。各学校要重视并加强德育专业化培训,明确学校校本德育研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全员德育校本研修制度,促进德育研修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实施,将德育研修成果落实到全体教师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班主任要定期与班级任课教师沟通汇总学生状况,定期与学生开展谈心活动,通过谈话、家访、座谈、家校平台信息沟通等形式对全班学生的家庭、健康、思想、心理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及时发现并努力化解学生在学习、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同时要做好工作记录,完善工作档案。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按照《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的意见》研究落实好全员育人导师制,督促全体教师切实肩负起教书和育人的职责,提高全员育人的自觉性。要将开展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纳入学校管理重要内容,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年龄特点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不断提升全员育人导师制的覆盖面与实效性。要积极开展与全员育人导师制有关的课题研究,鼓励教师将全员育人导师制实施中的具体问题作为课题,以课题研究引领育人模式改革创新和优秀育人模式的普及推广。要全面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不断提升德育队伍专业化水平,努力构建中小学德育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格局。

九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工作。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加强校风、学风、班风建设工作,严肃校风校纪,使自律与他律、内在约束与外在约束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健康向上的教育环境。要完善学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治理行为,明确岗位责任,加强纪律监管。要建立特殊群体学生管理主要领导负责制,成立特殊群体学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工作计划,纳入到学校整体工作目标体系之中;要做好特殊群体学生登记和成长记录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和联系卡,组织教师定期走访特殊群体学生家庭,了解特殊群体学生的思想状况,生活学习情况,注重做好信息收集、情况反馈;要建立教师与特殊群体学生结对帮扶制度,帮扶教师要定期同帮扶对象进行谈心,定期进行家访,及时反馈他们在校期间的情况,会同监护人一起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要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及疏导工作,充分利用心理健康教育课和心理咨询室,对特殊群体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增强学生的心理调适能力。

十要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督促家长切实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避免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完善家长委员会工作机制,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真正发挥家长委员会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内容,及时了解、沟通和反馈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认真听取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向家长传递科学的教育理念,促进家长了解学校办学理念、教育教学改进措施,对家长进行系统的培训,帮助家长提高家教水平,使家长更好地承担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责。

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充分认识到抓好学生教育管理和引导工作的重要性。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集中精力细化落实举措,周密部署安排,举一反三抓好落实,切实推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区学校教育管理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地区和学校,对工作中推进不力的单位要进行跟踪问效。

                                                      大连市教育局

                                                 20191028  

(此文公开发布)

大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1028日印发

 

编辑:姜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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