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2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学校急救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红十字会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学校急救教育工作作为构建高质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体系,提升学生健康素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同,联合开展“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深入开展学校应急救护知识普及、救护技能培训、救护设施配置、救护服务阵地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校园应急救护能力,切实保障青少年生命健康。
二、大力推动学生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各学校要将应急救护培训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大中小学校分阶段开展适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活动。持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进学校——生命教育四个一”活动,推进幼儿园教职工接受应急救护培训,鼓励高校开设应急救护相关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重点支持学生军训课程加入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训内容。
三、加大教职员工救护培训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红十字会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教职员工救护培训力度,重点推进校医、体育教师、班主任等重点教职员工培训取证。到2030年,全市中小学教职员工接受救护员公益培训的师生比例达到1∶50,每所学校至少5名教职员工成为红十字救护员,至少1名骨干师资成为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师资。培训合格的救护员、师资在开学、假期、军训期间等对学生进行防灾避险和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提高学生避险、救护技能。
四、加强救护服务阵地建设。要积极推广在学校配备急救箱、AED(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设备,完善急救培训和设备设施标准,有效增强校园救护服务能力。建立以课堂为主渠道、以主题教育为重要载体、以日常教育为基础的急救教育推进机制,充分发挥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基地和应急救护培训体验教室(培训基地)等救护服务阵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已安装AED设备的学校要加强管理,主动与红十字会联系,对教职员工进行AED 使用培训。加大统筹调配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为学生设立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和体验场所。依托救护服务阵地,发展救护志愿服务队伍,支持各级学校组建以救护员、救护培训师资为主的救护志愿服务队,开展救护培训和演练,有效增强校园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能力。
五、做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试点示范区建设。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要贯彻落实《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方案》做好急救教育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扩大试点范围,在金普新区创建学校急救教育试点示范区。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红十字会做好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保障,支持试点示范区(试点学校)深化开展“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创新学校急救教育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辐射带动全市学校急救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加强学校应急救护人才培养和先进典型培树。通过举办师资培训,组织教学研讨活动,举办全市学校救护师资授课技能大赛,培养更多人才充实全市学校救护师资队伍。宣传推广学校应急救护先进典型,大力倡导“人人学急救”的良好风尚,为保护青少年生命健康,助力健康大连,构建和谐平安校园作出积极贡献。
大连市教育局 大连市红十字会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