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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清明节”前后 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3年04月03日 14:41:10 访问量:182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

目前正值春季,我市降水稀少、气温回升快、大风天气多,森林火险等级持续攀升。随着“清明”“五一”等森林防火重要时间节点到来,清明祭祀、踏青郊游活动频繁,野外用火现象大幅增加,森林防火工作形势严峻。贯彻落实《关于落实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森林高火险期和“清明节”期间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大森指字﹝20237号)《大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4月份安全风险预警(大安委办202353号)和《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大林长办发﹝2023﹞6号)以及省、市有关会议部署,现就做好“清明节”前后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森林防火题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开展内容丰富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上一堂森林防火课、观看一场森林防火专题片、组织一场护林防火网络知识竞赛、写一篇“森林小卫士”征文等形式,引导学生主动增强森林防火意识。特别是要做好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森林防火一封信发放及其回执的收取工作,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影响家长,通过家长影响社会,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清明节”期间学校安全管理。一是要教育学生在封山育林期间和重点林区严格做到“六不”:不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玩火;不在林区丢弃火种;不在林区地边放鞭炮;不在林区野炊、烧烤;不参加扑救山火行动。二是要教育和引导师生文明祭祀,通过互联网、献一束鲜花、送一段旋律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三是要进一步规范本单位用电、用火、用气、用油和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火灾事故。四是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安全、预防火灾、防范不法侵害等方面的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常识,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五是要根据季节特点安排以防火灾、防踩踏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活动,不断增强学生应急避险能力。

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对照清单,建好台账。各地区、各学校要按照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大连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清单的通知》(大教发〔2023〕7号)认真对照每个风险源和预防管控标准,全面排查本校是否存在相应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隐患要逐一注明,彻底摸清学校安全隐患底数。今年5月1日前,全市中小学校务必形成统一、规范模式的学校自己的安全风险防控清单,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安全风险防控清单形成后报市教育局安体卫处备案,各地区中小学校的安全风险防控清单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二是把握节点,突出重点。当前,冬春季节转换,休假状态转换为开学模式,各地各校集中暴露出一些季节性安全隐患,如校舍外墙砖脱落问题、食堂烟道失火问题等,各学校要举一反三,抓住主要矛盾,突出重点,一要抓好重点活动—应急疏散演练、校外活动;二要关注重点部位—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实验室、校门附近、室外共用活动场地等;三要突出重点内容—溺水、交通、踩踏、消防、校园安全防范。各学校要结合重点活动、重点部位和重点内容,聚焦关键环节,及时查找不足,着力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尽职尽责。各学校行政“一把手”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确保一旦发生事件能够立即响应、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

附件: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大连市教育局

2023331

编辑:姜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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