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如果您的孩子存在以下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心理异常的状况,按照规定,家长应与学校签署安全管理责任书,以便明确责任。
特异体质,是指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通常分为:过敏体质,指有的人对药物反应高于一般人,其中一部分是由遗传因素所致,称为特异体质;另一部分是由免疫系统参与而形成的差异,称为变态反应。特定疾病,是指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包括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癫痫、血液系统疾病等。心理异常,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
家长或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心理异常或者患有特定疾病,应及时书面告知学校,如果没有告知学校,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生或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在校期间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但没有采取必要的注意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庄河市塔岭镇中心小学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