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冬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19〕2号)精神,按照大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大安委办〔2019〕44号)部署,切实提高全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救技能,以“119”消防宣传月为契机,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9日至2020年3月1日
二、活动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四个一”活动。全市各中小学要深入开展以“上好一堂消防安全课、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布置一次寒假消防作业、完成一次疏散逃生演练”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活动。消防安全课和主题教育活动可结合学校“火灾案例”,以警示教育为主,突出简单易学,强化日常生活中的消防安全常识;寒假消防作业要突出家庭火灾防范常识,规范疏散逃生演练,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以学生宿舍、食堂和教学楼为重点,认真排查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线路敷设是否安全规范,学生宿舍和公共区域的外窗是否设有铁栅栏等障碍物,是否影响紧急情况逃生和施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配备是否齐全有效,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规范完好,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措施是否有效落实,尤其是食堂用煤用气的安全管理及食堂烟道是否定期清洗除垢等。从严从细,规范实验室和危化品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危化品管理排查整治(见附件3)。结合冬季特点,细致排查、整治校园内电力设施、设备和安全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逐项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跟踪问效。请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局属学校于11月25日前,通过市教育局电子政务平台将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阶段性总结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见附件2)报市教育局安体卫处(84649442)。
(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宣传活动。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寒假前组织师资力量,向学生解读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政策,提示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并通过开展主题绘画、作文作品征集等活动,共同营造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的群防群治氛围。
(四)开展消防安全主题实践活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课时和师资力量,依托公共安全教育体验教室、校园“安全知识角”、消防安全场馆等固定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协调属地消防队站和消防体验场馆组织师生开展消防体验活动,拓展知识,丰富经历,增长智慧。
四、活动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既要认真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器材保养、灭火疏散演练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又要抓好师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示,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二是精心谋划部署。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冬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作为提升学校防灾抗灾能力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策划,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确保广大师生积极踊跃参与,各项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师资、教材、课时、场地“四到位”;要加强经费和制度保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争取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和家长广泛参与支持;在校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严格落实备案审核制度,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