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
1.建立学校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2.建立学生健康晨检制度,对中小学校的学生,每天早晨进行健康巡查。
3.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料和饮用水进行监测,切实保证学校食堂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4.组织学校疫情报告人员参加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掌握相关知识。
5.切实改进学校卫生管理,消除存在的卫生隐患。
6.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的落实。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谁发现谁报告给学校接收异常报告负责人,接收异常报告负责人向学校综合协调组组长报告。
2.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校医再次进行体温监测,体温仍高于37.3摄氏度者,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学校疫情报告人向教育局安全科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任何人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责任。
庄河市塔岭镇中心小学
202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