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工作 > 关于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 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 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27日 09:24:56 访问量:322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

920凌晨,北京通州区一小区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火灾原因初步判定与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充电有关。我市近期发生的 “8.27”凯旋国际大厦火灾事故,也是因为电动车在室内充电引起火灾,并因外墙保温材料不合格导致火势迅速扩大。为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切实防范同类事故发生,按照大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大安委办〔202152号)要求,各区市县、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培训机构等要立即开展电动车安全使用自查、外墙保温材料隐患的排查及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电动车安全使用综合治理及宣传工作

各地区、各单位要做好电动车安全使用自查工作,排查校园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并做好学生、家长、教职员工电动车安全使用的宣传工作。

1.校园内禁止私自安装电动车充电桩。

2.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城、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和充电。

3.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区蓄电池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在家里充电。

4.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二、做好重点排查整治外墙保温材料隐患工作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 原则,对校园已建成的建筑物使用建筑保温材料情况,进行地毯式普查、检查,确认燃烧性能等级,建立管理合帐。督促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保温材料使用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暂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要在醒目的位置设立“此建筑保温材料可燃、严禁动火”的标识牌。

1.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其管理单位应当在主入口及周边相关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识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对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应当及时修复。

2.禁止使用易燃(B3级)、可燃材料(B2级)作为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禁止在其建筑内及周边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其外墙周国堆放可燃物。

3.建筑在进行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离以及限制住人和使用的措施,确保建筑内人员安全。对于使用难燃外墙外保温材料(B1 级)或者采用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问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禁止在其外墙动火用电。

4.建筑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禁止采用易燃(B3级)、可燃材料(B2级),不得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不得改变或者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外墙上设置的装饰、广告牌应当采用不燃材料(A级)并易于破拆。

同时,各地区、各学校要组织开展消防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不得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和损坏消防设施等违法行为,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大连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3

编辑:姜世荣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庄河市塔岭镇中心小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庄河市塔岭镇隈子村隈子屯133号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