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0
机关各处室、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为了更好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按照《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18〕56号文件精神统筹规范督促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严把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
各处室、各单位2018年年底前计划开展的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原则上暂停。对确需开展的全市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由拟开展的处室报局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报局党委研究通过后,报市政府督考办,严格按程序报批后统筹安排。经同意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要简化程序、改进方法,压缩规模和时间。
二、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各处室、各单位要对各类督查、督察、督导、检查、巡查、考核、考评等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范围包括:以市委、市政府或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开展的,由我局组织实施的事项;以市教育局名义开展或作为牵头部门联合开展的事项;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单位开展的事项。
原则上我局涉及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教育系统全市性的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每年不超过1次,能撤销的坚决撤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经过清理,确保对县乡村和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
三、实行总量控制和计划管理
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及列入年度计划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外,各处室、各单位不得自行设置以地方党委和政府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项目。对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确需开展的要一事一报,报市政府督考办负责审核,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实施。局督查检查考核不能打着市委、市政府的旗号,日常调研指导工作不能随意冠以督查、检查、巡查、督察、督导等名义。
各处室、各单位2019年拟开展的涉及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本系统全市性的业务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请认真填写《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于2018年11月22日前报办公室(无计划的处室也需零报告),办公室汇总后报局党委会研究,通过后报市政府督考办审核。最终确定的事项将由市委以年度计划的形式印发执行。
四、切实提高督查检查考核实效
各处室、各单位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瘦身”的同时,要强化“健体”抓落实的责任。要根据职责分工,抓好重大政策措施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按照“谁牵头、谁组织,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坚决杜绝会议一开、文件一发、分工一下、要求一讲就万事大吉、不管结果的简单做法。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合理设置指标,视内容区分发达与欠发达地区、城市与乡村、地方与部门等,体现差异化、分类化要求。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办法,必要的记录、台账要看,但主要看工作实绩,不能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判断工作好坏,不能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进行考核,不搞花拳绣腿,不要繁文缛节,不做表面文章。突出问题导向,既着重发现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又及时了解有关政策需要完善的意见。对督查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加强督促整改。突出抓好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应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完善第三方评估,优化日常督查检查考核流程,切实提高督查检查考核的质量和效率。
大连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