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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大连市关于做好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5年03月10日 15:02:26 访问量:310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春季是结核病、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甲型流感、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麻疹、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次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利用家长学校等途径,向学生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的相应知识和要求,发现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有异常时,应及时带学生赴医疗机构就诊。

二、加强管理,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结合春季传染病流行特点,对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部署。各学校要集中力量对学校环境卫生尤其是教室、图书馆等教学场所和食堂、宿舍、厕所等生活场所进行清扫和清理,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清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要采取措施,确保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要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认真落实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校食堂在加工制作禽类食品时,一定要煮熟煮透。校园内严禁饲养鸡、鸭、鹅等禽类及其他动物。

三、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做到“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各区和各学校要落实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辖区及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基本情况登记造册。要认真落实晨、午检制度,做好记录。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及时了解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并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按照要求报告同级政府和卫计部门,同时报市教育局。

四、其他要求。要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要把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作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把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把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保障师生身心健康,要形成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合力。主动与卫计部门进行沟通,了解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卫计部门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各学校应按照上级教育、卫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学校传染病预防措施,尤其要重视当地卫计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改进学校卫生工作,消除有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的各种隐患。

大连市教育局

2015310

编辑:姜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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