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
为切实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安全工作,积极维护全国“两会”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确保新学期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现就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特点,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受新冠疫情影响,学生离校居家生活时间较长,安全意识会有所弱化,广大教职工历经寒假,重新调整进入工作状态需要适应过程。同时,假期校园校舍及设施设备停用(停运),安全性能、使用功能可能发生变化,存在事故风险。为此,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把思想紧起来、工作实起来,将安全作为保障春季开学的首要条件,切实抓好开学时段学校安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教育,着力提升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素养,提高化解风险防范事故能力,确保春季开学安全有序,平稳起步。
二、加强教育,务实开展应急演练。
开学学生入校后,各学校要抓住开学后这一重点时段,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滑冰溺水、消防安全、地震避险、防范校园伤害、防控春季传染病等方面的教育,落实新学期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整合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手段,注重用鲜活的案例教育学生,增强安全教育实效。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相关要求,根据季节特点和学校实际,确定演练内容,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演练准备,并在开学第一周,积极、稳妥组织好以防火灾、防地震、防踩踏、防恐怖袭击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活动,不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对演练活动的科学指导和有效组织,加强对演练的过程监测和数据采集,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烟雾中毒等安全事故。要深入落实《大连市教育局大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校园安全教育机制的实施意见》(大教发〔2020〕45号)要求,持续推进学校公共安全教育体验教室建设,科学、规范开展安全实训,确保安全教育取得实效。
今年3月27日是第2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预先谋划部署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和实训演练活动,抓住契机,用好载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排查整治隐患风险。
2月7日,省教育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基础教育春季学期开学视频调度会,就春季学期开学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首要的一项就是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2022年12月13日《大连市教育系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2023年1月9日《全省教育系统综合督查情况通报整改方案》的部署要求,春季开学前对校园安全情况进行自主评估风险、自主开展检查、自主整改隐患。排查整治隐患要突出学校大门外、学校周界、学校出入口、门卫室(传达室)、室外人员集中活动区域、教学区域、学生宿舍楼、食堂操作间、化学实验室、贵重物品存放处、水电气热等设备间、安防监控室、机动车停车区、校车及校车运行路线等重点部位、区域和重点环节,有针对性的进行隐患排查和风险识别,及时消除隐患。对实验室、宿舍、图书馆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实施场景化、实名制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风险管控的具体措施。开展生命通道专项治理,常态化整治占用、堵塞、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门设置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要坚决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校园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特别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大对校园食品卫生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台账清楚,责任到人,措施管用。处于寒假期间封闭停用的场所,尤其针对地下空间,要提前做好通风透气,避免特定条件下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危害师生安全。
四、筑牢基础,严密校园安全防控。
人防、物防、技防是校园安全风险防范的基础和保障。要深入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29315-2022),持续巩固专职保安员配备率、校园封闭化管理和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三个100%”建设成果,推动保安员队伍年轻化、专业化,一键式报警装置直接连通属地公安机关接警中心,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在开学前组织开展安保人员培训工作,严格门卫及保安人员值班管理,认真落实外来人员来访询问、联系、登记、发证等规范性制度,严格、规范来访人员接待程序,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非教学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进入校园。根据校园周边特点和校门口实际情况,加强反暴恐、防冲撞设施设备和器械的添置配备,严防肇祸滋事人员、暴恐分子等危害师生安全。
五、加强值守,畅通安全信息报送
开学初,各学校要迅速正规和强化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值(带)班制度,整合并充实值班力量,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办法》和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突发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电话报告初步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损失等基本情况,3小时内书面报告起因背景、发展处置、后果影响等详细情况,做到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
大连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