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所属各学校,全市各民办中小学和非学历培训机构:
2018年1月30日,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教育系统2018年“师德建设年”推进暨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会议以来,各地区、各学校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下大气力对各类违规补课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群众举报投诉量下降明显。但仍有个别地区和学校对治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对群众的举报投诉查处态度不坚决。寒暑假是违规补课多发、群众举报集中的时期,现就暑假期间做好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重申禁令
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始终保持违规补课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和舆论氛围,把暑期治理违规补课工作作为假期工作安排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申《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的通知》(大教〔2017〕19号)、《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大委办发〔2018〕30号)等文件中有关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禁令,再次认真学习《全市教育系统2018年“师德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中提出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让广大教师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认识到从事违规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自觉抵制并杜绝违规补课行为。
二、及时有效查处
各地区、各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和引导,提前打好“预防针”,旗帜鲜明地反对违规补课,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暑期治理方案。对于违规补课投诉较多的学校和各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研员等人员,要建立约谈和提醒机制,加大对违规补课行为的查处力度,主动核查群众的举报投诉,尤其对个别教师“课上不讲到校外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补课等行为,要态度坚决、措施有力,绝不姑息纵容。
三、切实严肃追责
各地区要坚持从严执纪,加大执纪和通报力度,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对违规补课的教师,在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治理违规补课工作是师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教育局将暑期治理违规补课工作作为对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年度考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纳入督导评估范畴。
暑假后各地区要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并于2018年9月7日前将查处违规补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和暑期查处典型案例报市教育局。
附件:查处违规补课情况汇总表(2018年7月19日—8月31日)
(联系人:李宏伟 电话/传真:84600511)
大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