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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教育局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上报情况的通知

2019年07月03日 08:22:20 访问量:215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庄安委办发〔2019〕39号)及《2019年大连市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要求,6月5日,教育局安全科下发《庄河市教育系统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方案》,工作要求6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图片资料。12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辽沈行”总结、有关视频和图片资料。截止到2019年7月1日,统计上报相关总结及影像资料后,通知如下:

1中、职教中心、实验小学、向阳小学、红岩小学、新兴小学、3中、5中、9中、11中、16中、21中、石城学校、青堆镇中心小学、蓉花山镇中心小学、徐岭镇中心小学、大营镇中心小学、兰店乡中心小学、昌盛街道中心小学、青堆镇中心幼儿园、吴炉镇中心幼儿园、长岭镇中心幼儿园、蓉花山镇中心幼儿园、黑岛镇中心幼儿园、大营镇中心幼儿园、太平岭乡中心幼儿园、桂云花乡中心幼儿园、兰店乡中心幼儿园、荷花山镇中心幼儿园、石城乡中心幼儿园30所学校、幼儿园工作落实到位,开展主题讲座、警示教育、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应急疏散演练、有限空间管理等工作,特提出表扬!以上学校能够在百忙之中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认识到位、落实到位,做到了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红崖学校、第二实验小学、海洋小学、37中、荷花山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吴炉镇中心小学、长岭镇中心小学、大郑镇中心小学、鞍子山镇中心小学、栗子房镇中心幼儿园共10所学校、幼儿园及时上交宣传月总结,内容、形式虽然不够详细、多样,但针对性也很强,同样提出表扬!如果上交的总结能进行归纳概括,有详细数据和充分影像资料就更好。

存在问题有两所学校除了学校名、个别照片不一样,其他内容全部一样,政治站位不高、安全责任落实不强、对安全工作持敷衍态度下不为例!!!针对于没有上交材料的学校,本周内请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补交上来。邮箱:340469****@qq.com。

另:如果有学校已经上交,统计时遗漏了,请及时通知安全科,因为时间关系,没有再三统计,望理解。

大家辛苦了!

 

庄河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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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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