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诚信校园 做诚信师生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应时而生,7月1日将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推广落实《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不断提高社会信用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依规开展各项信用工作,根据庄河市教育局关于学习《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的通知精神,庄河市塔岭镇中心小学结合本校实际,深化条例宣传工作,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积极开展教育学习系列活动。
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校园电子屏、校园网站、教师微信群等进行《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实施的宣传,营造氛围,让全体师生了解条例相关内容,明确在校园内开展诚信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同时,各班主任通过转发班级家长群,对学生家长进行宣传,不断拓宽学习宣传的广度。
2.开展升旗仪式活动。5月25日,学校开展了《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主题升旗仪式,五年二班学生做了《以诚信铸就完美人生》的国旗下讲话,通过孔子、晏殊、墨子的生动故事,教育全体学生,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要坚守诚信品质,心态健康向上,规范诚信行为。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形式,不断夯实学习宣传的密度。
3.开展专题学习活动。5月26日,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开展《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学习活动,副校长张毅带领大家全方位解读学习了《条例》中的重要内容,让全体教师熟悉、掌握《条例》,学校要求大家会后,积极开展自学,认真践行条例,向身边的人宣传条例,不断加大学习宣传的力度。
4.开展主题班会活动。学校各班级分别召开《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主题班会,并要求学生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做好家长的宣传教育,学校要求各班级认真思考,敢于创新,不断挖掘学习宣传的深度。
通过《条例》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为校园里营造了“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氛围,为弘扬诚信文化传统,共建诚信社会,助推大美塔岭,共建文明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