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科学管理学校工作人员,公开、公平、公正地评价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根据《大连市中小学校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大教委字[2000]88号和《辽宁省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管理暂行办法》辽人发[2000]1号文件的通知,结合我校2009年3月制定的《课时津贴和目标管理津贴分配指导意见》,制定塔岭镇中心小学教职工考勤规定。
1、事假:法定事假不扣款。事假每学年累计≤4天的,不扣款,超过4天的,每超1天扣发50元。
2、病假:有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有效诊断,视为病假,1天之内的不扣款。每学年累计住院病假在40个工作日以内的不扣款;从第41天起每天扣发20元。患有绝症和无法治愈的重大疾病,领导教师公认的,具体扣款额年末将根据教育局的主导意见,并经校委会讨论决定。
3、夫妻一方或父母、子女有病住院,确需人护理而家中只得本人去护理,群众公认的,每学年≤4天的,不扣款,超出的每天扣30元。
4、迟到或早退时间在20分钟之内记为一次,超过20分钟的再累计1次,每学年迟到和早退累计≤5次的不扣款,每超出1次扣10元,以此类推累计;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每次≤20分钟的不计,≤40分钟>20分钟按迟到或早退1次计算,>40分钟,按迟到或早退2次计算,>3小时按事假半天计算,>5小时的按事假一天计算。
5、旷工每天扣200元。
6、设立考勤奖,资金来自于每学期考勤扣款,奖励当学期考勤中出满勤的教职工(分无病、事假且迟到和早退≤5次和无扣款两个等次),具体办法根据实际情况由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备注:相关名次解释
法定事假:指婚假、产假(及男方护理假)、丧假等,在规定的休假时间内的,按法律法规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执行。
献血假:以政府规定和意见为主导,参照法定事假执行。
住院病假:指能出具庄河市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出院小结、费用结算等清单,在住院期间的。
事假:指因事请假的。
公出:指经学校批准因公外出学习、培训、开会、办公事等行为。
产检假:指女职工怀孕后,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具体规定如下:怀孕1-5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6-7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怀孕8-10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
旷工:指在正常工作日迟到、早退、临时外出或者未上班,且未及时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行为。
教职工请假一天及以内的,由学校管理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的需中心校长批准。
此规定的操作以学校为单位执行,从2020年2月24日起执行。
庄河市塔岭镇中心小学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