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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2年03月11日 11:05:05 访问量:186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929号),加快推进我市基础教育现代化进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推进我市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位置,抢抓发展机遇,补齐发展短板,打造优质教育服务体系,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化水平,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推进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遵循教育规律,尊重青少年成长规律,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素质教育,持续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发展目标。2025年,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保持东北地区领先,总体发展水平位居副省级城市前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公平优质,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高,为新时代大连高质量发展、率先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支撑。到2035年,实现更高水平、更具影响力的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市。

——学前教育更加普及普惠安全优质。2025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力争达到55%100%县(市、区)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认定。到2035年,全面普及有质量的学前三年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义务教育更加优质均衡。202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50%,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95%。城镇学校大班额、择校热问题基本解决,内涵发展与素质教育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优质义务教育资源更加丰富均衡,区域、校际优质教育资源差距显著缩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优质全面,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大校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补齐优质均衡指标短板,实现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普通高中教育更加多样化有特色。2025年,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实现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力争创评10所省特色普通高中、5所省教育教学改革典型学校,创评市特色高中15所,努力将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在校生占比提高到65%。县域普通高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健全。到2035年,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高中阶段学校优质率达到100%。形成满足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需要和社会对人才多元化需求的优质特色发展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五育”并举着力培养时代新人

1.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养。改革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工作,更好发挥思政课作为立德树人关键课程作用,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教育读本,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中小学思政教师队伍建设和保障,将思政课开设情况和教学质量作为年度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完善德育工作落实机制,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整、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工作体系。指导中小学“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不断增强德育工作实施能力。遴选30个左右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实践基地校,评选市级优秀德育工作案例100个。(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2.提升学生科学文化素养。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引导教师深入理解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上好每一堂课,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加强对学习认知和学习行为规律的研究,积极推广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保护和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和想象力。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增强学生认识真实世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加强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有机融合,探索差异化教学形式和个性化学习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促进学生自主有效学习。(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3.提升学生身心健康素养。提高学校体育水平,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完善学校体育“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因地制宜开展每天1小时校园阳光体育活动,有效落实每天两次大课间体育活动与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广泛开展面向全体的普及性体育运动,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构建以学生体育社团、俱乐部等为主要平台的课外体育活动体系。加强中小学校操场改造,布局200所以上幼儿园普及幼儿足球启蒙教育,打造至少10所校园足球样板示范学校。加强体育教学质量监测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督促学生掌握至少2项体育技能,将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指标。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强化近视综合防控和肥胖防控工作。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保障心理专家培养、师生心理健康培训、心理教育课程建设和心理咨询室建设。(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4.提升学生艺术素养。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上好艺术课。统筹整合学校与社会美育资源,形成课内课外一体化、校内校外相结合的美育机制。深化教学改革,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高效利用美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美育特色学校,鼓励学校积极发展特色项目,开发艺术校本课程。充分利用艺术院团、在连高校优质资源,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大力推广合唱、合奏、集体舞等惠及全体学生的艺术活动,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丰富艺术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5.提升学生劳动素养。根据学生年龄特点,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全面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劳动素养。完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设立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的中小学劳动教育必修课程,推进劳动教育与其他学科教学互相渗透、互相融合。丰富校园劳动文化建设,开展劳动主题教育活动,统筹安排课外劳动和家庭劳动时间,设立劳动周,适当布置家庭劳动作业。充分发挥综合素质实践教育基地的劳动教育作用,推动基地课程升级。推动学校与社会资源的联动融合,强化学生劳动体验。创建10个市级示范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50所劳动教育示范学校,遴选一批社会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二)补齐发展短板持续扩增优质资源

1.持续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2022年前,各地区要完成本地区《幼儿园布局规划》编制,并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拓宽渠道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通过新建、改扩建,利用回收的小区配套园舍、闲置校舍,新建小学附带办园等途径和方式扩增公办园,2025年累计增加公办园50所。强化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农村闲置校舍举办公办幼儿园,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班)。要严格控制撤并关停村级公办园,下气力办好百姓“家门口”的幼儿园。修订完善市级普惠性民办园认定管理办法,建立区级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扶持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2025年,在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优质园幼儿力争达到80%以上。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入园,确保适龄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2.加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供给力度。优化中小学布局规划,全市新建、改扩建中小学40所。重点加快推进甘井子区、金普新区和高新园区等人口迁入区域中小学建设,匹配教育供给与需求。推动教育集团化办学,创新集团发展激励促进、优秀师资储备交流、集团资源统筹管理、跨区域协作办学等机制,促进优质资源向薄弱学校覆盖,努力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建设,通过加快中小学规划建设和高中阶段学校校舍疏解置换等方式,统筹解决人口密集区域资源不足问题,逐步实现优质均衡标准班额。加快补齐农村教育短板,完善城乡帮扶制度,推进乡镇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打造“乡村温馨校园”。加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加快落实“一人一案”教育安置计划。(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3.优化普通高中优质资源布局。落实主城区优质教育向外疏解、“资源向北去”的部署,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资源布局,推动优质高中教育品牌学校功能外溢。优化整合主城区普通高中资源,建成、启用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金普学校。围绕城市产业重大项目部署,谋划布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持续加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特色普通高中建设,鼓励普通高中积极开展德育、科技、人文、外语、艺术、体育、劳动教育,深化学校特色发展,学校特色项目覆盖率提前达到100%。积极扩大县域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加快缩小市域内普通高中办学差距。(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4.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实施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工程,优化升级大连教育城域网,扩容改造中小学网络,加强乡村、海岛学校网络环境建设,逐步实现WLAN+5G无线网络全覆盖。推进智慧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园)建设,扩大网络空间应用和融合应用试点范围。推动教育教学方式数字化变革,强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应用,利用新技术创新教育教学模式、转变育人方式,支撑构建智慧教育新生态。积极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的应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范围。探索常态化“线上线下融合教学”新模式,实现异地远程同步授课、同步教研、同步训练、同步评价,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大连教育数字课堂”教学资源库建设工程,建设中小学线上线下同步课程资源库和个性化学习素材资料库等。(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三)深化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1.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坚持游戏为基本活动,推动幼小衔接,实施科学保教。完善教研责任区机制,强化幼儿师资专业培训,完善园长准入制度,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推动优质幼儿园创建与晋升,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质工程。全面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督促各地区加大幼儿园条件改善专项资金投入,在幼儿园安全条件、环境卫生、玩具图书和设施设备等方面持续进行改善、更新和补充。(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2.提高义务教育课堂教学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学业质量标准,确保教师应教尽教。面向全体学生,落实以学定教、以教促学、教学相长基本要求,确保学生学足学好。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改革,开展研究式、项目化、体验式、合作式学习,因材施教,积极建构课堂教学模式,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育人功能。进一步丰富教学手段,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指导并督促学校聚焦备课、上课、作业、辅导等环节,进一步完善“双减”背景下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强化作业管理,在“压总量、控时间”的基础上,注重“调结构、提质量”,提升教师作业设计能力水平,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加强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改进教研机制,为提高课堂教学提供专业指导。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3.提高普通高中课堂教学质量。推动普通高中教学改革,严格执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推进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校)建设,发挥示范区(校)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特色项目和实验项目研究,完善学校课程管理制度。开展教育教学联合视导,指导学校执行教学常规,基于新发展阶段新任务,严格按新课改和新高考要求实施教育教学。扎实推进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健全规范、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完善学分管理。强化学生发展指导,实施全员导师制,按照我市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意见做好学生选科指导和生涯辅导。加强指导教师培训,充分利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种社会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加强优质普通高中对薄弱县域普通高中的帮扶,切实提高县域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全面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四)推进考试评价改革促进教育内涵发展

1.深化义务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大政办发〔202130号),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将艺术、体育和劳动教育纳入学业水平考试,引导落实“五育并举”要求。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开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指标到校政策。逐年增加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2029年达到80%。通过改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引导家长理性对待“择校”,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2.落实高考综合改革。全面落实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规范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强化高考组织管理工作。深入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审核、公示、诚信、督查等制度,确保内容准确、评价公平、结果实用,激励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发展。(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五)坚持“四有”标准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推进新时代师德建设。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大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严格师德考核,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分配及资格注册的重要依据。强化师德监督,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师德监督体系。严格治理中小学教师师德突出问题。严把教师入口关,严格落实教育行业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开展师德承诺活动,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大师德师风正面宣传和优秀教师选树力度,以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为载体,广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展现当代教师风采。(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2.提升教师专业能力。落实大连市“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规划,完善区域教师培训管理体系、教师专业晋升体系、教师学习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以及教师质量评价提升体系。以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培养为抓手,以信息技术赋能融合为载体,以校本研修内涵建设为基础,构建市、区(市、县)、校“三位一体”的研修体系。坚持“五育并举”,以主题研修方式贯通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劳动教育一体化以及班主任、音体美等学科教师的培养培训。持续开展名优教师送教下乡,助力农村教师素养提升。注重信息赋能,落实信息技术2.0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区域教师现代化教学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3.创新规范教师编制配备机制。建立“市级统筹、县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的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机制,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注重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实行教师编制配备和购买工勤服务相结合,满足教育快速发展需求。(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4.保障教师工资及相关待遇。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各项政策,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中小学班主任和特教教师津贴、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民办幼儿园要参照当地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六)推进依法治教提高基础教育治理水平

1.全面规范学前教育办园行为。有效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小学化”治理,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实现幼小双向有效衔接。按照省相关文件规定,稳妥实施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分别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非营利性幼儿园和营利性幼儿园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加大无证幼儿园治理力度,动态消除无证幼儿园。指导各地区完善幼儿园年检制度,加大幼儿园信息公开力度,发挥家长、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幼儿园规范发展。(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2.全面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按要求做好来连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入学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按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通过大连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系统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入学工作的“十项严禁”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学苗。建立市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切实加强招生计划和录取过程管理,有效保障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3.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持续巩固提高学校“双减”工作水平,切实规范教学行为,坚决整治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持续推进“减负提质”工程,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规范作业批改管理,改进考试方法,提高命题质量。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的保障力度,完善课后服务机制,不断创新课后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提升课后服务质量。严肃查处在职教师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在教师招录聘任、晋升、表彰中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4.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双减”工作要求,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力度,严把“入口关”,不再审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坚持“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行为监管,全面推广使用《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厉查处超出政府指导价收费行为,坚决打击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按照“应托管、尽托管”原则,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开立银行托管账户,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范围,从源头化解“退费难”、“卷款跑路”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发生。有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分类鉴别,倡导机构行业自律,按照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规范开展培训服务。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材料双审机制,坚持“凡编必审、凡用必审”。建立教学师资备案台账,进一步落实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指导各地区明确具体条件,严格审批。建立健全“双减”工作风险应急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紧密衔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媒体设立“双减在行动”专栏,集中宣传我市“双减”重要工作,设立“违规校外培训曝光台”,排查整治情况适时进行反面曝光。(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入开展党建引领教育工作实践活动,把党的建设贯穿到办学治校、教书育人、人才培养全过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中小学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机制,推动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观、正确的政绩观。完善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激励办法,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及奖惩学校和教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二)强化政府职责。切实履行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为主的管理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同各相关部门每年至少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一次基础教育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在土地划拨、人员编制、经费投入、项目建设等方面落实责任,设置足够学校,保障必要经费和办学条件,为基础教育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贯彻教育法律法规,落实校园安全责任,提供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合格师资,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按时入学,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三)加强考核督导。建立教育督导问责机制,将基础教育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将考评结果向市政府报告,通报至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力、未如期完成发展目标、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及相关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予以问责。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并将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四)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正确解读党的教育方针,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通过开设专题栏目、专版以及定期投放公益广告、制作专题宣传片等方式,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宣传报道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及取得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人民群众正确看待当前存在的问题,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营造基础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编辑:姜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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