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7
各区市县教育局、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含民办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实施“宪法小卫士”2019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实践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了解宪法知识,理解宪法内涵,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行动计划安排
请各地区、各学校确保10月30日前完成组织学生访问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以及测评的前期相关工作,引导青少年学生认真参与宪法与法治知识在线课程学习、法治实践活动、心得体会撰写和在线能力测评等。其中,在线能力测评由学校在组织学生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之后进行。《行动计划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详见附件)。
各学校组织青少年学生逐项完成相应学段的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完成任务后的学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登录普法网账号,进行撰写心得体会、上传实践活动照片、打卡、测评等操作。普法网将对学生上传的文字、图片等内容进行审核,择优在网站专题页面和微信小程序中向全国学校推送,作为先进案例供各地学校参考。
三、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部署。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领导,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各级各类学校参与行动计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各校要坚持公益性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利用活动名义牟利、设立虚假微信公众号非法收集学生个人信息、出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做好支持保障。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学生参与行动计划。为方便学生使用微信小程序,请各校提前在普法网注册并为学生批量生成账号后再组织学生参与活动。
11月30日前,请将本地区、本学校组织学生参与“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的情况(包含文字和数据)汇总上报市教育局规划与法制处。
联系人:许诺;联系电话:84611169
附件:行动计划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
大连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17日
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专题网页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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