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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质量的通知

2021年09月27日 17:04:44 访问量:774
(大教发〔2021〕26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相关学校:

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国家和省、市“双减”工作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改进完善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管理,保障课后服务更加规范、更高质量,现就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质量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好中小学课后服务是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对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承担义务教育管理主体责任,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明确责任,精心部署,确保中小学课后服务应开尽开,服务对象应收尽收,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展课后服务渠道、提高课后服务吸引力,充分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高质量的服务需求,达成学生开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工作效果,全面提升学校育人水平,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实现“五育并举”创设有利条件。

二、强化管理要求。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和服务时间“5+2”要求,推行弹性课后服务结束时间,满足家长接送实际需要。要充分了解学情,构建“作业辅导答疑+兴趣特长培养”课后服务基本模式,为学困生提供学习辅导服务,为学有余力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确保学生在校内“吃得饱”“吃得好”。小学生作业不出校门,初中生在校完成大部分作业。中小学要把课后服务纳入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定期针对课后服务开展教学研讨和质量反馈。要加强课后服务教师及相关人员培训,按照“谁的课堂谁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教育和安全管理责任。

三、拓展服务渠道。课后服务主要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服务。各地区可统筹区域内优秀教师开展跨校课后服务,共享课后服务优质资源。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学校可根据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求情况,探索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相关社会专业人士参与课后服务,进一步丰富学校课后服务内容、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参与校内学科类教学和服务。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各级各类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机构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要充分调研寒暑假托管服务需求,积极探索假期托管服务方式和内容,做好假期托管服务整体布局,有效解决家长后顾之忧。

四、规范收费管理。课后服务收费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和发放办法要严格执行《大连市教育局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大连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发放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要严格落实《大连市教育局 大连市发改委转发<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收费管理有关规定,据实结算,按实列支,不得截留或提取管理费,不得随意侵占、挪用,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费用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

五、丰富课程资源。进一步完善大连智慧教育平台“资源中心”建设。学校要大力宣传和引导学生充分利用“资源中心”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2000余节部级优课和3000余节优质微课实录等课程资源,有效满足中小学生开展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学习需要,为课后服务提供有益补充。各地区和学校要甄别筛选免费线上优质课程资源并推荐给学生和家长,有条件的地区要同步建设完善线上课程资源库,积极整合本地区优秀课程资源或其他网络学习资源。

六、强化工作落实。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发挥职能部门优势通力协作,不断完善本地区课后服务总体方案,研究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加强学校课后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学校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要积极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进示范引领,广泛宣传推广管理有创新、社会反响好的经验和做法。各学校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改进工作,定期面向学生、家长和教师开展意见征求,不断完善“一校一案”具体实施方案。要面向学校和家庭广泛宣传“双减”政策及开展课后服务的重要意义,达成思想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区域和学校要建立课后服务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社会满意度不高的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责。


大连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6日

编辑:姜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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