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工作 >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9年09月24日 08:31:23 访问量:228


2019/9/23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

国庆节即将来临,建国70周年大庆徐徐拉开帷幕。为进一步抓好“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专项行动,细致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狠抓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防范和化解校园事故风险,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教育环境,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特殊时段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70周年国庆是一次重要盛大庆典,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为建国70周年大庆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紧迫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相关领导及责任人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制度及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各项措施,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大力度,进一步抓好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国庆期间,师生回乡返校,外出活动频繁,是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抓好这一时期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国庆节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要将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外出旅行安全、流行性疾病防范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加强安全常识教育,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要落实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对组织师生集体性外出活动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三、突出重点,认真组织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各学校要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及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在继续深入开展好全市“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扎实开展以校园门口安全隐患大排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大排查、校车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校园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消除安全死角和盲区。假前的专项排查行动要严格落实“列一份清单、建一本台帐”(具体排查内容见附件)的要求,明确校园安全的风险点在哪里,谁负责排查、谁负责整改,制订好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各涉农及相关地区要认真落实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教育部、省厅有关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节日前,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做好与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既为师生离校返校提供方便,又要确保师生安全。

四、从严管控,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国庆期间,各地区、各学校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切实加强对要害部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尤其要做好节日期间未离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加强未离校学生的日常管控,完善学生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要对国庆期间返乡探亲、出外游玩的学生进行摸底登记;要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落实出入校园人员询问、联系、登记、发证等程序制度,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校园;要严格执行教师值班制度、学校门卫制度、夜间巡逻制度,严防因管理疏漏而引发事故。

五、强化意识,扎实做好反恐防范工作。为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反恐防范工作,有效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学生上下学进出校门口地带安全、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国庆节放假前,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开展校园门前硬质隔离设施排查工作,摸清底数,完善措施,切实打牢校园“安全防控桩”,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各地区、各学校在认真排查梳理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及反恐防范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区域和学校实际,积极协调推动校园门前硬质隔离设施配置工作,进一步提高校园反恐防控水平,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加强值守,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妥善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国庆节期间(2019926日至1010日)实行每日情况“零报告”制度,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学校要指派专人负责,在每日15时前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报送给安体卫处祝全和老师,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大连市教育局

2019923

编辑:姜世荣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庄河市塔岭镇中心小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庄河市塔岭镇隈子村隈子屯133号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