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人民教师,为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义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敬业奉献,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我郑重承诺:
一、按照教学计划和进度认真完成课堂教学,不组织、不推荐、不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不到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组织的补习班或辅导班有偿兼职补课。
三、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有偿补课生源,不参与任何线上和线下对学生的有偿补课。
四、不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务。
五、不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家庭摊派学校、班级所需物品和劳务。
六、不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等商业服务并获取回扣。
七、不利用教师职务之便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八、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按照庄河市教育局文件庄教发[2022]1号《关于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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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盖章):庄河市塔岭镇中心小学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