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
为切实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确保校园的消防安全,现将《大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消安委〔2020〕2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目前正值冬季,受气温下降、风干物燥、室内取暖、超负荷用电等因素影响,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易发、高发期。因此,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火灾防范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逐级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将冬春火灾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扎实做好校园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长是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校园消防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和良好风气。
三、强化措施,整治隐患。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正在进行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评估,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措施,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尤其是对学校值班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配电室、建筑工地等火灾事故易发区域的彻查,坚决查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规、违章行为。
四、深化教育,增强意识。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深化冬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包括防火、灭火、逃生和救助知识、技能,开展消防培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同时要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和应急救援机制,经常开展预案演练,不断提升救援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督导,严格惩处。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在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将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错时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逐一下发整改指令,跟踪督促整改。各单位也要根据实际,组织开展本辖区、本单位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局属各学校要将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12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安体卫处;2021年3月20日前上报整体工作总结(联系人:祝全和,电话:84649442)。
大连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