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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作风 纪律要求、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

2020年12月30日 14:45:29 访问量:195


2021元旦、春节临近,又恰逢村(居)“两委”换届,为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现就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要求、深入纠正“四风”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全市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坚决刹住节日期间违规吃请、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不正之风,自觉遵循“十个严禁”:

1.严禁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

2.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或违反规定外出;

3.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台历、烟花爆竹、烟酒、海鲜、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4.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

5.严禁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会员卡、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

6.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或违规用公款组织各种聚会、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7.严禁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旅游、娱乐、健身活动等,或者出入私人会所、利用单位食堂和“一餐桌”等隐秘场所搞吃喝玩乐等活动;

8.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及不按规定封存停放车辆;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10.严禁组织或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两个维护”,自觉增强“四个意识”,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早部署、早落实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让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刻印于心、落实于行。各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加强对班子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突出警示教育的引导,督促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域作风建设重要领导责任,发现党员干部作风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偏纠错,坚决做到从严教育监督管理。

三、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始终保持严纠严惩高压态势

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组要抓住元旦、春节这个重要时间节点,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精准发现处置“四风”问题。一要严明村(居)“两委”换届纪律,采取廉政提醒、集中约谈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办,推动换届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二要进一步拓宽发现问题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集中开展公车私用问题、公款购买赠送节礼问题、财务票据违规问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等专项检查,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三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大问责力度,对“四风”问题突出、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市纪委监委将组织特约监察员、党风政风监督员、正风肃纪监督员在“两节”期间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各级党委(党组)对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发动、监督检查情况,积极协调公安、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的方式,深挖细究“四风”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直查快办,既严肃查处违纪人员,又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节点工作不安排、不部署或流于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持续推动党风政风向善向上。


中共庄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9

编辑:姜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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