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国家和省2022年“宪法宣传周”工作安排,结合《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辽教通〔2022〕131号)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28日(周一)至12月4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三、具体安排
各地区、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可根据本地本校实际安排。
1.扎实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充分利用活动契机,在前期活动全省学生平均参与率超过63%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部署,明确分工责任,细化落实举措,引导更多学生积极参加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力争学习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2.继续开展第九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12月2日上午,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在各省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活动主要安排为:
(1)9:00-9:05 升旗仪式。
(2)9:05-9:15 宪法晨读。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详见附件),现场学生及全体人员跟读,各地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3)9:15-9:20 北京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
(4)9:20-9:45 宣布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部分优秀学生进行展演。
(5)9:45-10:00 教育部领导讲话。
请有条件的中小学校通过普法网观看直播、参与活动,努力营造教育系统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3.组织参加全省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知识有奖答题活动。11月3日起,“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上已启动面向全省青少年学生开展的宪法法治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各地区、各学校要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
四、工作要求
1.要提高认识做好保障。各地区、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的重要举措,精心策划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相关保障机制,认真部署落实。要统筹做好宪法宣传周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2.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丰富活动形式。各级各类学校要科学设计宪法法治教育内容,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3.要着力加强宣传报道。通过普法网、本地本校官网官微、各级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推动宪法真正走入广大师生干部的日常生活,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附件:宪法晨读内容
大连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