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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强化落实落细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知

2022年03月09日 14:34:21 访问量:254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在连各高校,局属各学校:

基于当前我国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严防疫情输入校园,筑牢校园疫情坚固防线,现就再次强化落实落细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提出如下要求:

1.严格落实域外来(返)连师生员工(包括共同居住人)的提前报备、排查和指导管控要求。学校要加大对家长主动、如实报备自身和共同居住人健康状况、旅居情况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平日随机抽验,休息日、节假日返校前一天加强查验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行程信息等措施,杜绝瞒报等原因导致违规返校现象

2.凡是自域外来(返)连师生员工(包括共同居住人)务必携带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抵连后24小时内再主动做一次核酸进行排查

3.各地区、各学校要指导关联重点地区的师生员工(含共同居住人)及时报备社区,并按照社区要求落实好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4.加强对因病因事缺课缺勤师生员工追访跟踪,建立台帐,形成闭环管理。

5.严格落实师生员工核酸抽检。各地区、各学校要按照市防指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好师生员工核酸循环抽检,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缩短抽检周期,提高抽检比例。师生员工离连返校、病假离校返校、共同居住人有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等情况的,应及时纳入学校核酸抽检安排予以加密排查。

6.校园佩戴口罩管理要求。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幼儿除外)在校(园)期间要全员、全时段(体育运动、课间操、用餐时间及个人寝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后勤保障服务人员在校工作期间,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学校要在校门口、食堂入口和教学楼门口等醒目位置设立提示牌,落实干部教师巡检监督责任,发挥校园文明监督岗和学生相互提醒、监督作用,教育引导师生落实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防护要求。

7.加强家校医协同防控。各学校要与学生家庭、属地卫生健康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口医疗机构以及所在社区确保联系沟通顺畅、联系方式准确便捷切实落实联防联控要求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自觉履行防疫责任,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的要主动向社区和学校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规定。

8.加强应急演练。学校要进一步完善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健全学校疫情处置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教育组

2022年3月8日

编辑:姜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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