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工作 > 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2年05月17日 15:06:20 访问量:559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含民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9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2〕50号)等要求,切实做好近期校园安全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不断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会议“十五条”重要举措及大连市66条工作措施,切实担负起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从严从细从实落实好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把校园安全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防范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要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直观有效的方式开展安全教育,重点围绕防范校园欺凌、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内容,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认真落实中小学“1530”常态化安全教育制度,做好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的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

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到各学段、各学科课程教育目标。加大普法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宪法、民法典、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积极挖掘、整合法治教育资源,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校本课程。严格贯彻依法治校,完善校规校纪体系,切实提高学校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依法治教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学生踊跃参与“学宪法讲宪法”“宪法卫士”“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制度优势,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机制,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加强家校沟通,构筑青少年健康成长全方位保护体系。

四、严防涉生交通事故。各地区、各学校要会同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学生不得逆行、闯红灯、随意横穿道路,骑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乘坐汽车要使用安全带,不满12周岁不得骑车上路,不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不得骑行摩托车或驾驶其他机动车辆。对公安交管部门查处通报的涉及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学生,学校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家长对学生进行警示教育。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开展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共同维护好学校门口交通秩序。要优化校园出入口设置,合理调整教学安排,采取错峰上下学等措施,分散集中接送交通压力。要定期摸排掌握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根据学校布局、学生乘车需求和道路交通状况,进一步完善校车服务方案,规范发展专用校车,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各地区教育部门要主动协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以农村小学和幼儿园为重点,加大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治理力度,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禁止使用报废、拼装和农用车、三轮车等非载客车辆等接送学生,严查校车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协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定期巡查校车行驶线路,发现影响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通行的道路状况或交通安全隐患,应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修复或消除,降低运行风险。

五、持续加强学校日常管理。两考在即各校要加强日常管理,重视安全教育与备考身心指导。要营造温暖积极的备考氛围,密切关注学生身心状态。注重劳逸结合,合理开展各项活动,适当增强体育锻炼,缓解学生备考疲劳,增强学生身体健康。有针对性开展心理辅导,及时缓解考试压力,稳定情绪,建立自信。密切与家长联系,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指导家长温暖陪伴,科学助考。要及时排查化解校内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学生之间因学习、生活琐事引发的潜在隐患,通过教育训导、说理普法等有效方式,做好劝诫安抚、情绪稳控、人文关怀等相关工作,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要持续开展“严禁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查验出入校园的人员及车辆,对教室、宿舍及其他隐蔽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发现学生携带、私藏管制刀具等危险品的要立即收缴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要强化学生欺凌防治,定期对全体学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

六、不断提高校园安防能力。各地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园全封闭管理,通过在校门外设置隔离带、缓冲区及封闭校门侧门、封堵低矮围墙漏洞、加装实体性屏障等措施,守好管牢把严校园每个入口,严防违规进出。要继续强化学校有临空面的建筑安全隐患排查,通过加装钢纱窗、限位器、防护栏等设施排除隐患。要立即对本地区、本学校3个100%达标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随时检查随时达标。要按照不低于1:500的标准,配备专职保安全员,开展经常化培训和实战化演练,并逐步优化保安员年龄结构,2022年秋季开学前消除55岁以上保安。一键式报警装置尚未直接连通公安接警中心的要立即整改,不得通过保安公司中介转接。要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室内装修装饰、用火用电管理、安全疏散逃生、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维保、灭火救援条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七、强化实验室(实训室)及危化品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各地区、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和责任,危险化学品要做到专室(或专柜)、双人、双锁、双台账保管,采取防盗、防火、防潮、防雷、防腐、防渗漏等措施,确保安全。要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台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危险化学品排查工作,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各职业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做好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学校存在地下室、压力容器等相对密闭、通风不良的有限空间或相关作业的,要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自查,严禁无保护条件下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避免可能发生的窒息、中毒、火灾、爆炸等危险事件。

八、统筹推进课程学习、实习管理与成长教育。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中小学严格落实“双减”校内减负提质各项要求,统筹开展针对性的线上教学活动,引导学生根据学习进度、项目与任务,选择合适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合理安排学习时间,高效率的进行学习。要科学安排学科课程教学、老师在线辅导、学生自修自学及居家健身等活动,做好学法指导、知识答疑、心理疏导及家校沟通。各职业院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深入开展自查与整改,建立问题与整改台账,全面加强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坚决杜绝有偿实习、专业不对口、通过劳务中介组织实习等违规行为。

各地区、各学校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要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要注重防疫知识、心理健康、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和生命教育,增强学生防疫意识和能力,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人与社会、自然的关系,科学理性行事。要重视学生的自律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因地制宜的开展劳动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日常行为习惯。鼓励学生勤于思考、强健体魄、保护视力,培养多方面的兴趣爱好,促进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大连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6日

编辑:姜世荣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庄河市塔岭镇中心小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庄河市塔岭镇隈子村隈子屯133号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