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街道学校,局直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大连市委和庄河市委的工作要求,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按照中共庄河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庄法治办【2020】2号)文件精神,庄河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注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依法防控、依法行动,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良好舆论环境。让广大师生深刻认识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疫情防控所展现出的中国力量、中国速度、中国精神和中国担当,充分激发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
二、宣传重点
深入阐释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有力举措;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深入宣传省、大连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战“疫”先进典型宣传教育,增强学生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加强防疫知识和生命教育,增强学生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增强学生家国情怀和民族自豪感。
三、具体措施
(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各校(园)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开展师生员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推动全面依法履行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关注疫情动态,带头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
(二)开展全方位宣传教育,全力做好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橱窗、法治宣传栏、LED电子屏、校园广播、班队会等阵地,普及疫情防护知识。运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及时推送、转发疫情防控知识,形成疫情防控浓厚社会法治氛围。充分发挥学校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开展专题知识讲座,提高师生依法防控、依法行动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普法任务抓紧抓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要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出发,突出重点,开展针对性强、形式灵活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切实抓严抓实抓细,力戒形式主义。
(三)正确引导,及时总结。要切实把握好舆论导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做到宣传严谨规范,法律解读准确生动,取得实效、表现突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及时总结报送。
各学校(幼儿园)请于4月22日前将“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工作总结(电子版附照片)报送教育局综治办。
邮箱:641829****@qq.com 联系电话:89819556
庄河市教育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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