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暨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暨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18年10月30日 15:32:20 访问量:810


2018/10/30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冬季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全市学校冬季安全防范工作,积极防御由于雨雪、冰冻、大风、雾霾等自然灾害多发带来的诸多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以“119”消防宣传月为契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组织消防演练活动,在全市教育系统积极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抵御火灾能力;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加强电器线路、配电室、学生宿舍、学校食堂(烟道、炉灶、燃气、液化气等)维护与管理,严禁配电室内堆放杂物,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要加强实验室、图书室、楼道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严格上述区域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要定期检查,要确保消防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切实发挥作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要加强对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运转正常。

二、努力确保上下学交通安全

  一要强化教育。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城市内路街交通环境“亮化”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138号)精神,加大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要主动邀请公安交警同志,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活动,把培养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素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传播交通安全知识,培养文明交通习惯,提升交通安全能力。同时,学校要采取宣传画、挂图、卡片、讲座等多种形式,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面向全体师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倡导文明出行,遵守交通规则,摒弃交通陋习,积极维护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要强化管理。针对冬季雨雪天气易造成路面结冰湿滑的实际,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冬季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排除交通安全隐患;要逐校逐园逐生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把控情况,因势利导,完善措施;要加强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协调校车运营公司做好校车的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严禁出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超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校车运营管理,遇有雨雪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要及时停止校车出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要教育学生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提醒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农用车、三轮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

  三、防止煤气、煤烟中毒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细致掌握本区域内各学校冬季取暖情况,对采用燃煤取暖的学校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场所通风换气情况、排烟管道有无泄漏、有无煤气中毒隐患等问题,防止造成煤气中毒、煤烟中毒。学校要加强防煤气、防煤烟中毒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让师生掌握基本应急处置方法。

  四、预防滑冰溺水事故

  各学校要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或节假日不要擅自到冰面上行走或滑冰,防止发生滑冰溺水事故。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五、加强饮食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教育课程,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要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坚决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传染病防控报告工作,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及食源性疾患的预防,教授学生相关知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六、积极预防气象灾害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保持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天气预报信息,及时发布预警通知;遇到大雪、大雾、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包括允许学校自行调整上下学时间等,确保师生安全;要全面组织排查并消除学校校舍安全隐患,严防积雪、冻雨造成师生伤亡事件。

七、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

寄宿制学校要特别加强对寄宿学生在校安全的统一管理。要进行宿舍安全检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杜绝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要严格值守,落实请销假制度,杜绝学生无故旷寝、外人留宿等问题;要特别加强女生宿舍的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件。

八、严格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

各学校要严把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登记、保管、领取、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确保每个环节有人负责、有人管理,台账清楚;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危险化学药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防止由于操作不当造成人身伤害,严禁学生在没有教师组织和监督的情况下进行化学实验操作或动用危险化学品;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集中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确保安全。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冬季学校安全工作务必高度重视,全面落实责任,迅速作出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责任追究,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

大连市教育局

20181030

编辑:姜世荣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庄河市塔岭镇中心小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庄河市塔岭镇隈子村隈子屯133号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