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2017年寒假、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现就进一步严明纪律,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通知如下:
1.落实八项规定和教育部有关要求,严禁教师违规行为发生。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各学校要紧盯寒假、春节节点,持续发力加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要求。严禁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教师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和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教师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并获取回扣;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2.提升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工作落实机制。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各学校要切实提升认识,深刻认识到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是教育系统深入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和责任倒查追责有效机制,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所学校、每名教师。
3.加大宣传,重点教育,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学校在寒假前通过专题会议、专项教育等多种形式,将工作要求传达给每位教师;要组织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等途径,倡导家长建立文明、健康的师生关系和家校关系,不向教师赠送礼品礼金等财物。学校领导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并切实负起教师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引领社会新风尚。
4.强化监督,及时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重点抓住寒假前家长会、假期召集日、春节前后和开学返校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走访调查、与学生及家长座谈、畅通监督举报途径等方式,开展多层面、全方位的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违规行为。要畅通并公开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各学校请于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监察室:84649456
人事处:84603621
义务教育处:84649400
高中教育处:84649503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84603631
大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