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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校园”告家长书

2024年03月06日 19:52:28 访问量:124

家长您好: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庄河市塔岭镇中心小学将开展“禁止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园”活动,敬请各位家长配合教育与监督,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不让孩子携带管制刀具、烟花爆竹、香烟、打火机等各种有安全隐患的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和其他公共场所。

一、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性在于:一是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构成犯罪。二是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三是由于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棍棒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因此,制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

二、管制刀具的种类

一是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棍棒等。二是其它非学习所需刀具,包括水果刀、工艺刀、非安全剪刀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三是双截棍、三节棍等棍棒、玩具枪以及外形锋利的玩具等容易带来安全隐患的。

三、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规定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如果屡教不改,就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后果的,依法处理。对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人,即使其未造成任何后果,也要给予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学校规章制度

根据中小学生的特点,以及目前学校中常见的伤害事件起因,我校决定在中小学生学习用品管理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对此,学校希望您能结合孩子的实际情况,配合学校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并加强孩子这几方面的行为指导:

1.在老师没有要求的情况下,不带刀具(含美工刀、安全剪刀等)和具有危险性的工具到校。

2.由于学习需要携带的工具要按规定放好、使用。如美术课需要用到的剪刀等要放在专门的工具袋里,剪刀必须是圆头的,有塑料套套好的,且只能有美术课的时候带来,只能在美术课上使用,其它时间收在书包里。禁止带非学习用品类的用具到校。

3.与同学和睦相处,不把学习用具、生活用品如雨伞、扫把、撮箕等作为打闹的工具,更不可作为“攻击”的武器。

4.家长给孩子准备学习用具时注意物品安全,如用圆头圆柄的雨伞(不用尖头伞)、学生用安全剪刀(不用大人使用的剪刀)、塑料尺(不用钢尺)等,每天关注孩子上学携带的物品,禁止一切危险物品入校。

家长朋友们,希望大家切实关注孩子安全,家校携手保平安!

编辑:姜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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