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
秋冬季节是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人物同防、多病共防的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和联防联控,落实各项防控任务。现就进一步做好秋冬季校园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巩固常态化联防联控机制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管理,推动学校与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完善校园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学校、家庭、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校园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校园疫情应对准备,制定完善相关方案预案和机制流程,确保发热学生转运、检测、治疗等流程高效运转。
二、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各校要按照《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20条(修订版)》要求,细化完善具有学校特点、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防控举措。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改进校门管理方式,简化程序,中小学师生午餐后返校要再次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学校要定期对公共物品及地面、走廊、楼梯扶手、电梯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扫消毒,加强室内区域通风换气。要务必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检(住宿学生增加晚检)制度,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状况,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要指导和督促学生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不共用毛巾手帕,在校园人群密集、通风不能保证的场所坚持佩戴口罩等健康行为和习惯。
三、做好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
秋冬季是流感、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本地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情况,做好防控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落实学校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学生了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卫生防范意识。
四、做好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完善食品安全防控协同机制,持续加大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学校生活用水和师生饮用水水质监测,保障师生饮水安全。若有教职员工(尤其是食堂工作人员)、学生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就医,不得带病上班(课)。学校出现呕吐或腹泻患者异常增多或证实疫情流行时,要对患者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并对污染场所按规范进行消杀。隔离观察期间,患者不得外出,直至症状消失72小时或凭医院出具相关证明后方可返校。
五、未雨绸缪组织开展应急处置预案演练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面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快速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不同类型传染病的应急处置预案,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各级各类学校要在10月底前组织一次富有实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一旦校园内突发疫情,立即启动应对处置预案,快速反应、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将危险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大连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