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各单位:
进入冬季以来,全国各地冬季火灾事故多发、频发,已致数十人伤亡和财产损失,火灾事故教训惨痛。按照《冬季火灾提示函》(大消安委办〔2017〕41号)要求,现就全市教育系统做好冬季防火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结合本地、本校、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检查好本校、本部门的灭火器、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二是检查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使其畅通无阻,安全出口处于常开状态;
三是宿舍、值班室、办公室等室内禁止使用电褥子、小太阳、燃气炉、电炉子等电器取暖;
四是维护好室内的电缆线、电源开关等,杜绝电源线、电器设备等超负荷运转;
五是室内杜绝电瓶充电,手机充电、充电宝要有人看护和管理;
六是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熟悉环境和逃生路线,做到临危时刻不慌乱,从容应对;
七是一旦遇到火灾不要慌张,迅速拨打119。
大连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