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
为落实《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20〕9号)、《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两年行动方案(2020-2021)》的通知》(大委办发〔2020〕58号)和《关于落实12月3日全省一网通办工作推进会议任务的紧急通知》(大网通攻专办〔2020〕73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办事效率,现就大连市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 “一网通办”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大连市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的转学实行“一网通办”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切实抓好落实,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引导相关学生家长通过大连市政务服务网办理转学事项,让家长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切实方便学生家长,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二、加强培训,细心指导。“一网通办”是为百姓办实事的重要载体,是信息化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按照市政务服务网核办、市学籍系统核办两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细化工作流程。要切实加强工作培训,指导辖区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分管领导和专干全面掌握“一网通办”工作流程和有关工作要求,方便快捷地办理学生学籍转接手续。要加强对相关学生家长的引导和指导,对有转学需求的家长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地耐心指导,不断推进学生转学“一网通办”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三、加强调研,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效率。各地区要责成有关部门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一网通办”专项工作调研,及时帮助本地区中小学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要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本地区政务服务网办率和满意度。
大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