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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公开曝光9起被查处的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

2021年02月02日 14:41:16 访问量:511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实施以来,我省各市深入贯彻落实,主动担当作为,严肃查处了一批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行为,并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涉事教师和有关责任人给予了相应处分。

    2月1日,省教育厅对9起各地查处的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这些典型案例是:

一、2020年7月,沈阳市第31中学教师孙某违规补课。给予孙某党内警告处分。

二、2020年6月,大连市普兰店区皮口中心小学教师董某违规补课。给予董某降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处分,并将董某调离所在学校。

三、2020年7月,鞍山市台安县实验小学教师李某在家中违规补课。给予李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四、2020年7月,丹东市第六中学教师李某组织学生违规补课。给予李某降低岗位等级、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五、2021年1月,锦州市北镇市第一初级中学教师吴某组织违规补课。给予吴某开除处分,给予学校教务处主任党内警告处分,对校长通报批评。

六、2020年4月,阜新市第七中学孙某组织本班学生违规补课。给予孙某降低岗位等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孙某调离所在学校。

七、2020年12月,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第一初级中学教师杨某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补课。给予杨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八、2020年9月,铁岭市开原市第五中学教师赵某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补课。给予赵某记过处分、撤销校内党政职务。

九、2020年11月,盘锦市第一完全中学黄某在家中组织违规补课。给予黄某降低岗位等级、留党察看处分。

    各位老师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强化纪律约束,严守师德规范,自觉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声誉。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切实增强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不断涵养高尚师德,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编辑:姜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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