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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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要点 | 分值 | 考核内容形式及评分点 | 自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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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度建设(25分) | 1-1 工作机构 | 有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有校领导主管,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有校内部门分工负责机制。 | 5分 | "(1)有成立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的文件。2分(听汇报、查阅资料) |
(2)有校领导主管,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校内部门分工负责机制。3分(听汇报、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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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长效机制 | 语言文字工作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校长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日常管理,在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在用语用字、学生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并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建立奖惩机制,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 10分 | "(1)有本年度语言文字工作计划、总结。1分(查阅资料) |
(2)校长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参加座谈并发言。2分(听汇报、座谈) |
(3)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1分(查阅资料) |
(4)学校有语言文字的规章制度,有检查落实记录。2分(查阅资料) |
(5)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方面的明确要求。2分(查阅资料) |
(6)有奖惩机制,奖励先进。2分(听汇报、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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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校园环境 | 重视环境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普通话是学校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校内公文、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校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学校主页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 | 6分 | "(1)普通话成为工作语言、基本的交际语言。1分(听汇报、随机访谈) |
(2)校内用语用字全部规范。2分。错1处扣0.5分。(实地查看) |
(3)有大型宣传牌2处及以上。2分。(实地查看) |
(4)主页有宣传栏。1分。(实地查看) |
注:学校名牌、公章用字不规范,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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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经费保障 | 学校有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经费并有经费保障机制。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效益显著。 | 4分 | "(1)有专项经费,有保障机制。2分(听汇报、查阅资料) |
(2)经费管理使用规范,效果显著。2分(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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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能力建设(30分) | 2-1 规范意识 | 教职工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强,学生有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高年级学生有较强的中华文化和语言的自豪感。 | 5分 | "(1)校园环境、教师板书、教案、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用语等有自觉使用规范语言文字意识。2分(听汇报、查阅资料、座谈) |
(2)学生课堂发言、日常交流、作业书写、试卷书写、板报、手抄报等有自觉使用规范语言文字意识。2分(查阅资料、座谈) |
(3)了解中华文化的内涵、种类等,有喜欢并擅长的特长。1分(查阅资料、座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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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能力建设(30分) | 2-2 教师能力 | 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强调培训效果。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通过定期培训、综合培养等方式,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水平,并适应教育教学的新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 | 10分 | "(1)有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2分。有总结。2分(听汇报、查阅资料) |
(2)定期组织演讲、朗读、三笔字、写作培训等活动。6分(听汇报、查阅资料、座谈) |
(3)普通话证书合格人数占教师总人数比例达标。2分(查全员成绩表、抽查部分证书原件) |
注:如果普通话达标率低于98%,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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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学生能力 | 学生培养目标中有明确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逐步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达到课程标准的相应要求。学生能熟练规范地使用汉语拼音、普通话。学生汉字书写规范,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 | 15分 | "(1)培养目标中有明确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具体要求、有效果。3分(查阅资料) |
(2)学生的作业、试卷、谈话或随机考核等表明能熟练规范地使用汉语拼音、普通话。6分(听课、座谈、查阅资料) |
(3)学生的作业、试卷、书法作品、板报、手抄报等表明学生汉字书写规范,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6分(查阅资料、听课、座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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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教育教学(25分) | 3-1 教学活动 | 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教师在授课、教案、讲义、板书、课件、试卷、作业批改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用语用字、书写规范。语文教师熟悉、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方案,各学科教学中都重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语文课重视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有日常和定期的口语考核。 | 15分 | "(1)做到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教师在教案、讲义、课件、授课、板书、试卷、作业批改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用语用字、书写规范。6分 (听课、查阅资料) |
(2)语文教师熟悉、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2分(听课、查阅资料、座谈等) |
(3)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方案。2分(查阅资料) |
(4)考查各学科教学中是否都重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2分(随机听课至少四个学科、查阅资料) |
(5)语文课有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和训练。1分(听课) |
(6)有日常和定期的口语考核。2分(听课、查阅资料、座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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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文化传承 | 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系,注重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课堂教育教学,将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贯穿于各个教育环节。学校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教师自觉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表率;学生有相关兴趣小组或社团,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 10分 | "(1)按照《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使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读本》,开设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课程,并将教育贯穿于各个教育环节之中。 |
3分(听课、查阅资料、座谈等) |
(2)学校开展了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2分(听课、查阅资料、座谈、巡查环境) |
(3)教师有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摘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记录;在教案、讲义、授课、板书中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2分(听课、查阅资料等) |
(4)学校组建了有学生参与的相关兴趣小组或社团。2分(听课或查阅资料、座谈、巡查环境) |
(5)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1分(听课、座谈、查阅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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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教育教学(25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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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宣传普及(10分) | 4-1 法制宣传 | 将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宣传教育,网站、信息屏或宣传栏中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内容并定期更新。教职工熟悉、掌握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高年级学生基本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 4分 | "(1)组织教师、学生开展了以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为专题的教育、学习活动。1分(查阅资料等) |
(2)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进行了宣传并定期更新内容。1分(查看网站、信息屏、宣传栏,查阅资料) |
(3)教职工对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熟悉、掌握。1分(座谈) |
(4)五、六年级以上学生对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基本了解。1分(座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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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推广普及 | 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积极发挥学校在家校互动中的重要作用和对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社会研究和实践,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为家长和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咨询或培训服务。 | 6分 | "(1)近几年在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3分(听汇报、查阅资料、巡查环境) |
(2)面向家长和社会进行了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文字等方面宣传。1分(查阅资料等) |
(3)对家长进行了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培训。1分(查阅资料等) |
(4)面向社会开展了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咨询活动。1分(查阅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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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科学发展(10分) | 5-1 科学研究 | 重视学生语言学习方法研究,有可以指导教育实践的研究成果。研究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价体系,重视并开展学生口语测试评价。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方法研究,及与学生养成教育间的关系研究。 | 5分 | "(1)有市级规划办以上的语言文字相关研究课题并结题的。2分(查阅资料) |
(2)有测试学生口语和书写能力的标准细则。2分(查阅资料) |
(3)采取了各种形式进行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教师的教学笔记或随感中有真实的体会或感想。1分(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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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创新实践 | 结合本地和本校实际情况及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 创造性地开展各种语言文化活动,形成品牌或传统。自主研发语言文字校本课程、教材或教辅材料,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 5分 | "(1)有本校语言文字工作独特的有效的做法。1分(查阅资料) |
(2)举办的语言文字相关活动,教师学生都知晓。2分(座谈) |
(3)有语言文字方面的校本课程、教材、教辅资料。1分。有效果(学生获各类奖项)。1分(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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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 | 学校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语委组织的语言文字相关比赛活动,表现突出。 | 5分 | "(1)参加市级以上中小学生语言文字相关比赛表现突出。1分(查阅资料) |
(2)代表全市参加省级比赛,获得三等奖(铜奖)以上。2分(查阅资料) |
(3)代表全市参加省级比赛,获得一等奖(金奖)。3分(查阅资料) |
(4)代表辽宁省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奖项。5分(查阅资料) |
注:以上三项只按最好成绩计分,不重复计算,最高分为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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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满分为100分,6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70分及以上为合格,90分及以上为优秀。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