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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方案

2018年03月29日 07:08:22 访问量:349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要求,继续推进全市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充分调动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根据活动的整体安排,2018年将组织全市所有中小学教师在国家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报名参加本年度活动,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总数的70%在平台上“晒课”,组织不低于教师总数的15%参加“优课”评选,选出不高于50%区级“优课”,再从区级“优课”中评选出一定比例的市级“优课”(其中可包括少数民族语言教材“优课”及特殊教育“优课”)。

二、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领导,各级教研部门负责“优课”的指导和评选,信息中心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处、高中教育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并提供技术指导,教育学院小学、初中、高中教师教育中心负责网络研修、应用指导和开展“优课”评定。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领导小组。

  长:

鞠振伟    大连市教育局副局长 

  员: 

王长青    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处处长

王学刚    市教育局高中教育处处长

陈庆玉    市教育局财务处处长

      大连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主任

张士国    大连教育学院高中教师教育中心主任

刘世斌    大连教育学院初中教师教育中心主任

于业宏    大连教育学院小学教师教育中心主任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并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作,明确工作职责,提供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要建立专家团队,组织骨干培训,做好宣传动员,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活动,确保活动质量并完成工作任务。区级教研部门要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进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信息中心要做好活动的相关条件保障工作,在学校和教师开展“优课”活动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

三、活动范围

活动面向全市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等),各年级各学科教师均应参加(鼓励未获得过“部优”的教师和青年教师积极参加优课活动)

四、活动方式

活动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报名”、网上“晒课”、“优课”评选、“优课”推广四个阶段。

1.        网上“报名

未在平台上注册的教师,需要先登录平台完成注册,并在网上报名参加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已经有注册帐号的教师,可直接报名参加本年度活动。

2.网上“晒课

各地区和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利用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平台注册后按要求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各单位在“晒课”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线下研课,对每节课进行指导。每个地区和单位参加“晒课”的教师应不少于教师总数的70%

“晒课”平台最小节点划分原则为可通过1-3个课时完成教学的知识节点。为尽快形成系列化优质资源,鼓励教师在无“部优”和“省优”课例的节点下晒课,平台中“省优”课例总数超过5堂的节点不再开放晒课。拟申报部级“优课”的教师要以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拟申报省级和市级“优课”的教师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7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辽教办电〔201787号)的教材版本为准。

综合实践课程以专题形式进行晒课和评审,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纳入综合实践课程范畴。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等内容,以主题分类方式进行晒课和评审。

“晒课”内容要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评测练习(可选)和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各级“优课”评选者必选),内容要符合现行课程标准(高中执行2006版),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除民族语文、外语课程外,其他课程晒课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3.“优课”评选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区、市两级评选的方式,对各学段各学科的“优课”进行逐级推荐评选。参加“优课”评选的教师应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5%

各地区要组织专家对“优课”进行评选,按参加“优课”评选节数不高于50%的比例评出区级“优课”,并推荐参加市“优课”评选;市级在区级推荐“优课”的基础上,再评出一定比例的市级“优课”,并报省参加省级“优课”评选。各级优课的评选严格按照“优课”评选标准进行。

为鼓励广泛参与,每个地区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节“优课”参与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节“优课”。

不允许参加过前三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教师将原案例重复上传。

4.“优课”推广

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宣传和推广2014-2017年评选的“优课”案例,组织中小学教师看“优课”、学“优课”,认真学习借鉴“优课”成果。要在教研活动中将“优课”观摩作为重要内容,将“优课”优秀案例纳入本地区(校)教师培训资源,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依托“优课”教研、“在线会客室”等项目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围绕学科教学开展相关活动,为教师日常教学提供示范和便利,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五、时间安排

活动于20183月启动,组织教师进行网上报名,分阶段传课,至6月底完成所有学段的“优课”上传工作,76日前完成区级“优课”推荐工作,910日前完成市级“优课”推荐工作。

请严格按照传课时间完成上传,逾期,平台将关闭上传功能。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活动进度时间表

活动安排

时间安排

具体活动安排

各级启动

3

市级启动

区(市、县)级启动

学校启动

“优课”上传

3.16-4.30

小学4-6年级“优课”上传

3.16-5.31

小学1-3年级“优课”上传

3.16-6.30

初中、高中“优课”上传

“优课”评审及推荐

7.2-7.6

区级“优课”评选及推荐

7.9-7.10

各区(市、县)上报小学、初中“区优”信息汇总表、各高中上报“优课”信息汇总表(附件2)及对应“优课”光盘至教育学院

8.29-9.1

市级“优课”评选

9.3-9.10

市级“优课”推荐

 

六、联系人

大连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处  吕宏健 84603160

大连市教育局高中教育处  张淑媛 84604983

大连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闫翀 84600171

大连教育学院高中教师教育中心  张士国 84335981

大连教育学院初中教师教育中心  刘世斌 84313918

大连教育学院小学教师教育中心  于业宏 84358990

 

附件:

1.“优课”视频拍摄制作技术标准

2. 区市县及高中推荐“优课”信息汇总表

 

大连市教育局

2018326

 


 

附件1

“优课”视频拍摄制作技术标准

 

1. 参加活动的课例须使用大连市统一制作的片头,没有片头或使用其他片头的,将不能参加各级优课的评选;

2.片头时长不超过5秒,内容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主讲教师工作单位和姓名等;

3.课堂实录的格式为MP4文件,数据量不大于1G

4.课堂实录原片分辨率在720*576或以上;

5、视频码流为0.5-1Mbps

 

 



附件2

区市县推荐“区优”信息汇总表

序号

晒课ID

晒课访问地址

晒课名称

学科

版本

晒课节点

教师姓名

所属区县

学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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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推荐“优课”信息汇总表

序号

晒课访问地址

晒课名称

学科

版本

晒课节点

教师姓名

所属区县

学校

联系电话

 

 

 

 

 

 

 

 

 

 

 

 

 

 

 

 

 

 

 

 

 

 

 

 

 

 

 

 

 

 

 

 

 

 

 

 

 

 

 

 

 

 

 

 

 

 

 

 

 

 

 

 

 

 

 

 

注:此表以excel形式上交,模板见“大连市一师一课管理员群”文件下载中。

编辑:姜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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