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庄河市纪委《关于严明国庆中秋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明的纪律要求持之以恒推进全市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现将庄河市纪委《关于严明国庆中秋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传导压力,严防节日“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庄河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8日
中国共产党庄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严明国庆中秋节日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直机关纪工委,市管企业、市直事业单位纪委,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
2020年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防节日“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市纪委监委现就“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卡以及土特产等节礼;
二是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三是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或其他娱乐活动;
四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五是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者私车公养、违规租车借车;
六是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七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八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九是严禁值班期间饮酒和脱岗、空岗、漏岗;
十是严禁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在日常用餐、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会议培训以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个人餐饮消费中存在奢侈浪费行为。
全市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严明节日期间的纪律要求,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发信号、督履责,开展多种形式的党纪党规教育,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市纪委监委将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不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进行严查快办,绝不姑息,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的单位和部门,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庄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