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街道学校,局直单位:
为认真抓好我市学校安全工作,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落实各学校、幼儿园责任,确保完成本年度学校安全监管工作任务,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方案(2018年1-12月)(庄教发〔2018〕76号),教育局将开展2018年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工作。
一、考核办法
(一)自查
各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各学校)依据《2018年安全工作考核标准》(以下简称《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对本年度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打分,自评打分表书面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13日前报安全科(105室),自评报告一式五份现场考核时提交给考核组。各学校对自评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教育局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相关指标内容进行量化打分。
二、考核安排
教育局将于11月中下旬开始对各学校进行安全工作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学校安全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安全考核工作,全力推动年度学校安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学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及时对学校安全考核工作作出周密部署和具体安排,认真开展自评,查缺补漏,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及时总结,务求实效。对考核中发现的学校安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及时总结;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要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并跟踪了解有关情况;对各学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梳理。同时要严肃考核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庄河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