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语言文字 > 2019年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2019年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2019年09月12日 07:35:33 访问量:9331


根据国务院安排,2019916日至22日为全国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本届推普周主题为:普通话诵七十华诞,规范字书爱国情怀。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辽教电〔201987号)和大连市语委办要求,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软环境,助推大连市为加快推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和“两先区”建设、当好辽宁振兴发展的排头兵和领头羊,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  主要活动安排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为做好推普周活动,相关活动计划安排如下:

(一)结合大连市今年将迎接国家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在迎检的一区一县(旅顺口区或长海县),举办我市推普周启动仪式和特色宣传活动。

(二)在推普周期间做好社会广泛宣传。借助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平面户外牌匾、立体移动公交等宣传媒体,并通过印制宣传海报下发各相关单位,借力造势,提高市民对推广普通话的关注度和知晓度。

(三)作为推普周系列活动之一,继续参加第九届大连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书写爱国情怀。

(四)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丰富多彩语言文字相关活动,将迎接督导评估、县域普通话调查、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等融入推普周各项活动中。

(五)各学校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省第二届中小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集中展示活动。

(六)做好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提升测试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我市各行业人员普通话达标提供更好的支持服务。

三、  工作要求

一)紧扣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核心内容,通过诵读、书写、演讲、写作等多种语言文化实践形式,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文化传承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提供有力支撑。

二)凝聚力量,形成打赢推普攻坚战。2019年是脱贫攻坚战进入决胜阶段的关键一年,要结合国家和省相关工作部署,了解不同人群普通话培训需求数量并做好培训计划,充分利用现有教师培训、公务员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渠道增加普通话培训内容,加大推普脱贫攻坚实施强度,形成良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环境。

(三)创新工作形式,提升推普工作影响力。鼓励学校、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根据本行业特点,结合本单位工作,自发创作、传播形式新颖、内容健康的推普宣传资源,开展公益性推普宣传活动;重视发挥“互联网+”、新媒体等信息技术对于推普工作的重要作用,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活动形式。

四、组织实施

一)推普周期间,市语委办将协调组织推普周启动仪式及重点宣传活动,转发并印制国家及省语委制作的公益海报及相关资料,指导各行业系统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及各自特色、自行设计开展各种活动,并通过各类媒体、各种活动广泛宣传。

二)坚持“大语言文字工作”格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准确有效的推普工作机制。推普周活动要和语委日常工作相结合,将县域语言文字督导、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等工作融入到推普工作中。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

三)庄河市语委办将以各级各类学校为主阵地,积极会同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共青团等部门开展相关活动推普周开始前一周将活动方案下发至各单位,各学校相关活动图片于9月23日前发送至普教科邮箱pjk6****@163.com

                                庄河市语委办

                               2019年8月25

编辑:姜世荣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庄河市塔岭镇中心小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庄河市塔岭镇隈子村隈子屯133号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