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我将自觉遵守庄河市纪委《关于严禁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庄纪发﹝2017﹞70号)要求,俭以养德,俭以励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吃喝送礼之风,以身作则,当好表率。现公开承诺如下:
1、严格执行庄河市纪委《关于严禁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庄纪发﹝2017﹞70号)要求,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证不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2、不参加学生及家长操办的“升学宴”、“谢师宴”,不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
3、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在学生和家长当中广泛宣传文明节俭新风尚,共建文明庄河,共享文明成果。
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及教育局的严肃处理。
承诺人:(可以学校或者年级为单位集体签名公示)
(学校)
2018年5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