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正苑2021.4.28
2021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落实省、大连市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部署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巩固正风反腐工作成果,现就2021年“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纪律红线,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进一步保持头脑清醒,明确纪律红线,强化自我约束,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参观、培训调研、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2.严禁公款吃喝或提供、接受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商务接待;
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者利用机关食堂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
4.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和违规发放节礼或土特产品;
5.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实物;
6.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8.严禁擅自以庆祝建党100周年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
9.严禁借节日之机拉票贿选、干扰换届选举;
10.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要求。
二、层层传导压力,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全市各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纳入节日期间工作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或督促有关人员针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同志开展约谈提醒,防止思想疲劳、行动松懈;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早研究、早安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懂规矩、守纪律,严守“红线”“底线”。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全市各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把改作风、树新风作为应变局、开新局的切入点,充分运用大数据监督等科技手段和正风肃纪监督员等群众监督力量,继续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交叉互查等有效方式,深入整治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节日期间多发易发和隐形变异问题。要强化执纪问责,对节日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不力和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作风建设化风成俗、成为习惯,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