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22日 16:27:41 访问量:271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所属各普通高中,大连盲聋学校,大连市工读学校,大连市朝鲜族学校,各民办高中:

2017年中小学暑假将至,现就做好假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假期时间安排

2017年暑假,小学、初中学生假期自719日始至831日止,91日开学;小学、初中教师假期自721日始至824日止,825日上班。高中学生假期自722日始至831日止,91日开学;高中教师假期自724日始至824日止,825日上班。学校行政和后勤人员在切实做好期末工作和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放假时间不少于20天。假期学生召集日定为831日,做好假期作业检查、活动总结及开学准备等工作。

二、假前工作安排

1.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正常放假时间,不得擅自提前和拖后放假,不得擅自调休。要利用好期末考试后和放假前的时间,组织学生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尚未完成的地方课程内容要利用假前时间集中完成。

2.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做好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并安排一定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学习。要研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促进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内涵发展。要深入学习研究《辽宁省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6年修订)》,强化教师课程标准意识,掌握学业质量标准要求,提高教师的执教能力。要做好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学科统编教材培训工作,组织教师积极、认真完成培训。鼓励和引导教师利用假期开展自主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

3.各学校要切实减轻学生的假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充分的休息时间。学校对各年级学生假期作业数量与质量要有管理措施,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并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业内容要体现知识性、趣味性、选择性和实践性,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创新实践能力的提高。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要探索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进行作业管理的新途径,充分利用网络环境,借助信息化交流沟通方式进行作业布置以及阶段性检查反馈,并针对学生建立定期网络辅导制度。

4.各学校要做好家长培训工作,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通过多种形式指导家长科学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要按时召开期末家长会,认真制定方案,精心设计主题、形式,利用家长会做好学校工作情况介绍。要指导家长学习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家长减轻孩子学习负担的意识,营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指导家长不盲目让子女参加社会上的各种补课班、辅导班,教育学生不进入歌舞厅和游戏厅,不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不买、不看、不传有害身心健康的书籍和光碟。要引导学生科学利用网络资源,杜绝学生沉溺于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

5.学校要建立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完善区(市)、学校、班级及学生和家长沟通联系机制。学校要对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及家长的联系方式进行备案,学校及班主任要随时掌握学生的有关情况,确保突发情况下沟通联系畅通。要组织和鼓励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有计划地家访,有条件的学校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采用QQ群、微信群等即时联系交流方式,确保学校与教师、学生、家长及时顺畅沟通。816日为全市小学、初中学生小组活动日和家校联系日,当日的14:001600为学生假期学习活动小组组长向班主任汇报小组学习和活动情况的时间,当日的17:00以前为班主任教师向学校有关领导的汇报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6.做好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城市相关工作。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积极配合区市县文明办,做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指标体系,根据各地区文明办的要求,配合做好迎检档案。市教育局直属高中、职高和各区市县、先导区已上报实地察看的中小学要对照指标体系逐项逐条落实。创建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一条一条进行自评,一项一项进行整改,一件一件抓好落实,把工作责任要求到位、工作任务细化到人,确保创建工作项项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事事能落实。

三、假期学生活动安排

1.各学校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 “三爱三节”教育活动、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学习教育活动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各学校要继续深入开展“三爱三节”教育活动,立足于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充分利用假期设计多种活动形式和载体,使“三爱三节”教育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各学校要开展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加强以劳动教育、文明习惯养成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和环境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读本》阅读,广泛生动地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青少年继承革命传统,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教育。

2.各学校要认真指导学生安排好假期的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志愿者服务、义工服务等活动,鼓励学生主动参加社会公益性劳动,进行适当家务劳动,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继续开展 “圆梦蒲公英”暑期主题活动,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在校外活动中继承红色革命精神、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提升对自然的尊重和保护意识;开展“走进文化场馆”活动,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为学生们创造更多接触社会、感受人文的机会;引导鼓励高中学生利用假期通过各种社会关系联系相关岗位,开展“职业体验”活动,为职业生涯规划做准备;鼓励学生每天坚持体育锻炼一小时;继续深入推进“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和“远离网吧、进书店明德修身”假期道德实践活动。学校图书馆(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设施设备等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

3.各学校要继续组织开展假期研究性学习以及创新实践活动。在开学后以年级为单位进行研究性学习汇报和评比,并将学生参与研究性学习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大力倡导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和小制作等系列创新活动。在假期面向全体中小学生开放基地资源,充分利用各地区素质教育基地和中小学科技活动中心搭建中小学创客平台,为学生筑建“造梦空间”。组织学生通过参加实践创新类课程普及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提高科学素养,培养创新精神。

4.各地区各学校认真做好义务教育精品课例宣传使用工作。指导学生登录辽宁省基础教育资源网与辽宁省教师教育网,积极利用精品课例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主动学习的意识,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有条件的地区还要逐步建立网络学习资源库,将本地区优秀课例资源或者广泛搜集的其他网络学习资源纳入资源库,充分利用网络环境搭建起便捷的网络学习平台,方便师生学习、参考。要向家长和学生积极宣传“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平台,指导学生如何使用资源,让学生在家就可以走进优秀教师的课堂,让平台成为辅助学生学习的有效工具。

四、规范办学行为及其他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和《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辽教发201222号),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持续开展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继续严厉打击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行为。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实施严格责任追究,对出现违规行为的教师,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等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

2.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参与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非法外出打工,坚决抵制企业、中介机构在假期以社会“实践”、“实习”为名组织的针对未成年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和残疾学生的非法招工行为。

3.各地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和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障儿童等未成年人的假期生活。各地区要及时更新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库,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各中小学校要建立责任包干和定点帮扶机制,要加强与监护人的沟通,加强指导和服务,组织和鼓励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有计划地家访,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认真解决学生在假期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假期安全工作要求

1.强化安全教育。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发布“安全提示”、邀请法制辅导员讲课等形式,向学生进行防火灾、防诈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安全常识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应急避险能力。

2.开展隐患排查。各学校要对宿舍、食堂、水房、图书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抓好隐患整改,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实验室、楼道等集中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区域的消防管理工作;假期期间,要注意加强对校舍及围墙等附属建筑物的巡防检查,确保校舍及其附属建筑安全可靠。有施工现场的学校还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

3.落实规章制度。要加强留校学生等群体的教育和管理,安排好学生的假期、节日期间的学习和生活,确保留校学生等群体的假期生活安全有序。要严格落实校园值班制度、巡逻制度、出入登记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证通讯畅通,不得安排学生参加护校活动。学校在假期中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有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同时要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对未经批准擅自安排集体活动并出现校方责任事故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严格校车使用管理。放假期间,校车要定点集中停放,禁止他用。要利用假期做好校车的检修、维护、保养以及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开学后校车的正常运营。

假期结束后,各中小学校要对学生参加的各级各类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价结果记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假期活动成果汇报展示活动,并于2017910日前将本地区学生假期活动总结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处。

大连市教育局

2017622

编辑:姜世荣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庄河市塔岭镇中心小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庄河市塔岭镇隈子村隈子屯133号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