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媒体(微博、微信、客户端)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请局属各相关单位做好新媒体的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规范新媒体发布内容。发布需要广泛知晓的、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服务信息,不得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倾向性言论,不得发布商业广告、娱乐信息等。
2.强化新媒体管理。一是各相关单位开设的新媒体由开设的相关单位负责管理,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等工作机制,开设单位要加强对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和检查指导,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二是政务新媒体账号密码应由专人管理,不得在没有安全保障的设备上登录,防止账号被攻击、被窃取,发布的信息被篡改。
3.加强新媒体的监督检查。对内容长期不更新、信息发布不准确、运维管理不规范等引发负面舆情的新媒体要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进行问责。
针对以上三个方面,请各相关单位对照在中国大连网站公布的微信公众号进行自查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于11月16日上午10时前盖章后传真反馈,无问题也需零报告。联系方式:84072379 84623931(传真)
大连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