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8日,庄河市塔岭镇中心小学12位教师参加了大连市语委办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今日,各位老师考试成绩已经下发,从结果看,成绩喜人,2人获一级乙等,9人获二级甲等,1人获二级乙等,全部顺利通过考试。
普通话是是中国法定的全国通用语言,它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19条规定:"国家推广使用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作为教师,国家规定普通话等级应为二级乙等,这是作为教师的基本条件,教师说好普通话是国家推广普通话最重要的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