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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12月15日 09:50:16 访问量:312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优化教育环境,引导广大教师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维护良好的教育形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营造庄河市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治理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及所有从教人员教学行为。

三、治理重点

1.中小学校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购买教辅材料或其它物品滥收费用;

5.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6.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7.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8.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违反师德师风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参加学生家长组织的宴请、旅游等;

9.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各级教研员参与有偿补课;

11.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2.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13.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等违规办学行为;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2020129-1216日)

各单位组织教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对规范办学行为和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紧迫性、必要性的认识,要通过组织学生座谈、问卷调查、与家长沟通等方式自查本校教师是否存在相关问题,通过家长群公布市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89706359)和本次专项行动治理的13个重点。要对自查中发现的有违规行为,立即自纠整改,相关人员必须严肃处理,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同时,各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要向所在学校做出承诺,承诺书学校存档备查(见附件)。自查整改阶段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要形成工作报告报教育局备案。

第二阶段:督导检查(20201216-1231日)

市教育局相关科室组成督查组,通过深入社区、村屯明查暗访、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教育教学情况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情况,同时对各学校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于一些群众反映多的学校和教师将重点督查。各学校根据督查组反馈情况,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强化分工,逐项逐条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

第三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长期推进)

各学校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建章立制,巩固专项治理行动成果。针对治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通过组织相关人员跟踪督查、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规范办学行为和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市教育局将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组,加强对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各业务科室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抓好本科室整治重点任务落实;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师风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定期分析研究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把规范办学行为和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好抓实。

(二)加强学习宣传,畅通投诉渠道

各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关于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处理办法》(庄教发〔2019112等文件和规定,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依法从教意识;要利用好正反典型,树立正确的办学、执教、从教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办学氛围;要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主动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广泛收集信息并及时处理。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专项行动中发现学校(培训机构)出现违规行为的,将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综合评优评先资格、责令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等处理;对监管不力、推诿隐瞒、拖延处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学校相关人员责任;对存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按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并按大连市教育局有关要求,通过新闻媒体等对违规事件及有关单位、个人进行曝光。

(四)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各学校要以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结合本校实际,进一步完善校园各项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教师管理体制和机制,探索建立由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强化教师师德师风日常监管;要完善谈心谈话、关爱帮扶、警示教育等制度,引导广大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强化教师日常教育引导;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健全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编辑:姜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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