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主汛期将至,为贯彻落实省、市防汛防台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我市夏季学校防汛防台及安全工作,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立足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学校学生安全,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对本区域内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存在的较大的汛期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分析梳理,建立汛期安全隐患清单,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管控,确保学校(幼儿园)平安度汛,确保广大师生安全。
学校及周边存在的较大的汛期安全隐患包括:1.学校处于低洼洪涝区、易受洪水淹灌的;2.学校地处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区域的;3.学校附近有尾矿库(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堆存金属或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或其他工业废渣的场所,是一个人造泥石流危险源,存在溃坝危险,容易造成重大事故。)带来的较大安全风险的;4.学校附近有河流、水库等开放性水域的;5.学校及附近有在建工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6.学校校舍、建筑(挡土墙等)及教育教学设施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7.其他汛期重大安全隐患。
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在认真排查梳理的基础上,要做到对辖区重点地区、重点学校安全隐患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督促指导各中小学校结合汛期特点和学校汛期安全隐患及主要问题制定和完善防汛防台工作预案,提高预案的操作性实效性,进一步提升学校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能力;二是要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要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立即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治,对于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协调加以解决和管控;三是要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预警通知》(教督厅函〔2018〕4号)及我市教育系统汛期安全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汛期、暑假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预警和防范措施,落实家校协同管理责任,确保广大学生平安度过暑期;四是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防汛检查指导。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学校(幼儿园)汛期防汛防台及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市教育局将对全市防汛防台重点地区和学校进行抽查。
请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学校要在梳理排查基础上组织填写“汛期学校及周边较大安全隐患排查梳理统计表”,并于6月11日前通过政务平台报送市教育局安体卫处。
联系人:尹军 联系电话:84649829
大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