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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大连市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9年03月13日 07:40:40 访问量:879

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9/3/12 16:13:08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刻汲取我市近期火灾教训,全面加强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彻底排查和消除学校的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教育系统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校园财产安全。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66,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落实。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通过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进一步强化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培训机构等主体责任,增强教职员工和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单位、个人的防火及应对火灾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教育系统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和小火亡人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阳

副组长:市教育局各分管局领导

员: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市教育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局属学校主要负责人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1.整治范围。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幼儿园(包括民办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培训机构。

2.检查内容。检查消防重点部位。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规定,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按标准配备到位;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定;通电线路、通燃气软管是否老化,是否漏电漏气。检查消防责任落实。包括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环节和人员;机房控制室、配电室是否有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工种操作人员(如电工等)是否经过专业消防培训,能否熟练操作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检查单位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包括外墙皮保温材料是否裸露、房屋装修材料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单位落实消防工作的细节。消防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培训和组织演练;重点部位的巡查是否到位,工作记录是否全面准确无遗漏等。检查民办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是否是“三合一”、“多合一”集生产、经营、住宿、仓储等功能于一室场所

3.整改落实。各地区、各学校、幼儿园要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限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四、实施步骤

此次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从312日开始,至66日结束。采取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培训机构自查自改和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市教育局督查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315日前)。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培训机构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2.全面整治阶段(525日前)。316日起至525日,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培训机构要组织开展全方位、地毯式的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特别要加大对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的重点部位检查力度,如消防通道、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微机室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排查。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部位进行全面彻底地自查自改。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消防疏散演练,全面提升防火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检查组,对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督查。

3.自评总结阶段(65日前)。行动结束前,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对各单位、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各单位、学校、幼儿园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建立防火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加强对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严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管理机制,认真抓好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要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限期解决,不留隐患。

2.落实措施,消除隐患。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培训机构要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查找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要发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工作氛围。

3.认真总结,及时沟通。实施方案、隐患排查表和工作总结要及时上报。对发现的一般性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较大以上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请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于65日前,通过市教育局电子政务平台,将本单位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情况总结报市教育局。

联 系 人:祝全和

联系电话:84649442

大连市教育局

2019312

编辑:姜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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